“就这样定了吧,凯茨。四十英镑算不得什么。”
“好吧,既然你已决定,我就搬过来住。”
“好主意!”莫伊拉说,“那么你觉得今天的两个家伙,彼得·梅森和加雷斯·博克斯怎么样?”
“我告诉过你,莫伊拉,你的荷尔蒙要给你带来麻烦的。”
“你觉得怎么样?”
“我认为梅森已经结婚了。博克斯,我不知道,但我认为他和他的某个模特发生过关系,就在我们到达之前。”
“你为什么这样说?”
“他就是这么个人。我可不愿多搭理他。”
“我认为他很吸引人,我喜欢他的头发。”
凯茨尽力去回忆博克斯的样子。他是一个六英尺高的大个,凯茨心里不禁嘀咕了一句:今天净碰到些大块头了。头发,顶上剃得很短,但是旁边和后面却很长,盖住了双耳,脑后梳着一条精致的小辫子,末端还系着两个小球用来拉直那条小辫。她记不清他的脸了,只是他有节制的笑和那双黄褐色的、深陷而灵活的眼睛。博克斯使得她很不舒服,是不是他的一意孤行,居高临下地指使人。她觉得这次见面中隐约有点什么问题。是了,应该有人对他说“不”。
“不合我的口味,”凯茨边说边把身子斜躺下来,“我想是这样。”
“不过,我喜欢他。”
“莫伊拉,你什么东西都喜欢,你需要治疗一下。”
“你知道他们怎么说,凯茨,你在哪里有胃口都可以,只要你回家吃饭就行。”
“是你说的吗?”
“比利说的。”
“那帮家伙!典型的男人宣言。”
“你不同意?你真的不喜欢博克斯?”
“你用错了词,莫儿,对我而言与其说是‘不喜欢’不如说是‘我不在乎’。加雷斯·博克斯有些让人倒胃口。他可能在用餐时调节一下气氛还行,可我认为单独相处就原形毕露了。”
“用餐时?调节气氛?”
“是的,莫伊拉。你说呢?”
莫伊拉发出粗鲁的声音:“那么他的住处呢?真的没有值得看的东西?他说我可以在我需要的时候去看他的工作室。他说我很上镜,我不像你一样脸色苍白。”
“他说我脸色苍白?”
“他说的是我皮肤很丰润。”
“我也不苍白啊。”
莫伊拉用美国南部口音说:“你真的不高兴了吗?甜心儿。”
“我苍白,嘘!”
“触着你的痛处了,是吧?弗拉德警官。”
“一边去。”凯茨说。
她们随着傍晚的车流缓慢地行驶着,已经能看到朴次茅斯的灯光了,估计还有一小时就能到家。凯茨开始回忆这些天所做的,放松一下大脑,渐渐松弛下来。她还没仔细地看一下观后镜,就猛地一打方向盘要并线,一辆车按着喇叭呼啸而过。“放马过来吧。”凯茨探出脑袋大声嚷嚷起来。
“现在不行,凯茨,”莫伊拉认真地说,“我有点累。”
凯茨慢慢地咂咂舌头,这是她恢复平静的方法之一。两天之内,案子进展得还算可以。她们知道了那个畜牲长得什么样子;知道他是个秃顶,带着滑雪帽来遮盖头部;知道他用焊接枪来对付受害者;知道他的对象范围;还知道了他有偷窥僻,他很仔细,但是……
“莫伊拉,那个畜牲——如果用那么多时间来偷窥,没有老老实实地工作的话,那他从哪里得到钱?他靠什么生存?如果他靠救济过活,那他哪来的钱到处旅行呢?”
“他在什么地方开他的埃斯哥特货车?”莫伊拉说,“他在什么时间从他的观察孔偷窥呢?如果他把车停在某个地方,肯定会有人注意到的。”
“要不他步行或是骑车去那里。”
莫伊拉自言自语:“大概是跑着去的。”
“也许他参加赛跑,”凯茨快速地说,“天啊!”
“你认为他可能和这些女人一起跑步,然后选择作案对象?他可能参加过图顿十公里赛?”
“为什么不可能?”凯茨说,“吉尔·布朗告诉我们她跑了五十六分钟。这和艾琳·斯塔布斯所用的时间几乎相同。那个畜牲也许在同一场比赛中跑,在女运动员中挑选对象。”
“天啊,那太可怕了。”莫伊拉说。她嗓音有些颤抖。
“你觉得我的说法有道理吗?莫伊拉。如果我们推理正确,我可能和这个畜牲一起跑步。我可能在人群中超过他。他可能已经注意到了我?站在领奖台前的人群中观察我拿到我的奖品。”
莫伊拉想出了些什么,“如果他也跑,凯茨……”
“什么?”
“如果他参加了比赛,而且跑完全程,那就可能有他的照片。加雷斯·博克斯可能有他的照片。”
凯茨打开左转向灯,把车慢下来,想找一个停车的地方,右边快车嗖嗖掠过。“真不错,莫伊拉。”凯茨说,“他是个大块头,秃顶,戴着滑雪帽。你说的对,如果他在某地参赛,我们就能找到他的照片。我们还可能找出他的跑步成绩,尽管我认为,五十六分钟即使是对一个老家伙来说也是太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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