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洛克博士道别,许诺他一定尽全力帮助奎尔齐先生,然后和奎尔齐一同来
到他的办公室。那间办公室我刚上初中时就很熟悉,当时是斯宾瑟先生办公的地方,
斯宾瑟高大凶狠,用手杖在办公室里打过我多次。书柜仍立在一面墙上,沙发摆在
窗前,窗外俯瞰着一个四方院。草垫仍在那里,我曾站在上面,因参与了某个恶作
剧或调皮捣蛋被发现而浑身颤抖。
奎尔齐拉开丢失手稿的那只抽屉。他解释说那天他回到办公室,刚坐在书桌前
就发现班里的一个学生躲在沙发后面。“他想躲在那儿不让我发现。我问他来我办
公室干吗,他说想使电话。”(我留意到书桌上有部电话,我在格雷弗莱尔斯上学
时还从没听说过这项发明)。
“他说的话我不怀疑,因为他从前就企图用我的电话,被我抓着过。我罚他打
了六下手板,以为此事就算了结了。但他刚离开不久,我突然发现我的手稿不见了。”
我问他有没有发现那个孩子怀揣一大摞纸走出办公室。他说:“他要是身上藏
着400 多页大号稿纸,我打他时肯定会发现的。开始我以为谁又在捣乱,把手稿藏
在了办公室的什么地方。可是我翻了个遍也没找到。”我看了看窗户,问他那孩子
会不会将手稿从窗户扔下去,给了别人。奎尔齐疲惫地答道:“不可能,因为窗框
坏了,窗子根本推不动。我一直耐心地在等勤杂工葛斯林来修,已等了好几个礼拜
了!”我试了试窗子,果然推不动。毫无疑问,格雷弗莱尔斯的一名低年级生就更
推不动了。我又说:“也许你惩罚的那个孩子与此事毫不相干,在他之前还有另u
的孩子进来过。你见到的孩子只是想用电话而已。”
奎尔齐再次开口时声调恶狠狠的,令我愕然。“我试着想公正一些,华生医生,
但我本能地觉得弗南·史密斯(即闯人办公室的那个孩子)就是偷窃者。自从他人
学后就没停止过捣乱。他学业不错,人也聪明,就是不服管教,尤其不喜欢我的管
束。对于他的无理傲慢,我曾不止一次地对他施以重罚。但无论你打得多重,他都
不像别的男孩那样哭鼻子。他坚毅冷漠,像个小大人,不适合进这所学校。他父亲
有钱,可不是继承的财产。弗南·史密斯的父亲是做买卖的。”
已到了1912年,一名教员对商人还持一这种态度,令我讶然,但我只问道:
“这个叫弗南·史密斯的孩子拿你的手稿有何用呢?要是他偷的,总该有点动机吧?”
我的话似乎使奎尔齐先生感到不悦。他说:“他的动机是害我!对这种孩子,格雷
弗莱尔斯学校的教育无法熏陶他。他可能甚至会把我的手稿毁掉或扔了。天晓得这
种孩子的脑子里是怎么想的。”
在那个节骨眼上,我决定要让此事引起福尔摩斯的兴趣,因为一是为了不冤枉
好人,二是此案既重要又有意思。我说:“奎尔齐先生,我将尽力让我的老朋友帮
助你解决此事。虽然他已退休,但我看我还是可以说动他的。”奎尔齐高兴地说:
“上帝保信你,华生医生。我相信,你的朋友肯定能立即找到偷窃动机和破案方法,
将弗南·史密斯绳之以法。”
我却有着另一个动机,但我没说出来。
当天晚上天气不错,我决定步行返回考特菲尔德火车站。我刚走出学校的围墙
不远,就见一个学生翻上墙头跳到墙下的草地上。他上身穿粗花呢夹克,裤子却是
校服,还背着一个书包。他从地上爬起来,好像对书包里装着的东西的关注胜过他
自己跳墙的安全。他把书包背上肩头,步履轻盈地朝大路方向走去。我不知他是否
看见了我,但我对他的出现和举止颇感兴趣,尤其是他的书包引起了我的注意。记
得我上学时,晚上的时间应该复习功课,在教室里伏案苦读。我觉得他的书包里可
能装着手稿,便佯装没事儿人似的跟上了他。到达大路后,他跳上一辆前往考特菲
尔德车站的马车。我决定登同一辆马车紧追不舍。我琢磨着我是不是已经发现了丢
失的《格雷弗莱尔斯校史》手稿的线索。也许我本人就能找回手稿,为弗南·史密
斯洗清罪名,从而不必劳动在萨赛克斯养蜂的那位侦探的大驾。
快接近市中心时,学生下了车。我也下来,仍尾随着他。他脚步放慢,走到
“皇家剧院”,接着钻进旁边一个小巷,巷口贴着一个指示牌,上书“演员进口处”,
令我颇感迷惑。我心想,这孩子恐怕想把手稿交给某个戏剧制造人,将其拍成话剧。
当然回过头来想,《格雷弗莱尔斯校史》并无什么戏剧价值,可当时我根本无暇考
虑这些细节。我决心孤注一掷,便趁孩子闯入后台之前截住了他的去路。
我说:“喂,我知道你是从格雷弗莱尔斯选出来的。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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