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自责的背后,他还有一些其他的感觉。他有一种预感,好像是一种警告,一种由以往经验累积所产生的第六感,告诉他他即将遭遇到颇不寻常的危险。老虎即将出现的腥风已穿透烟雾缓缓地裹住鲁奇。
走这段路程就是一种经验。如果没有对教区道路知之甚详的老艾佛瑞牧师,他们二人恐怕永远也到不了目的地。浓浊的大雾不断从河床上滚滚卷入广场,漫天大雾浓得就像一张羽毛床,层层叠叠丑陋地悬浮在路灯与路灯之间,使得整个区域的建筑物外观看起来都大同小异,街道以一连串外型优雅、错综复杂的曲线排列,即使白天通过,也有可能陷于重复的路径中,所以从牧师的住宅区到克伦街,走起来就像绕一个迷宫。尽管如此,老牧师依然信心十足迈开大步急速穿越其中。
坎比恩亦步亦趋紧跟在他的舅舅身后。他带着敬爱的眼光,注视走在他前面、在雾里如画中人物一般的老人。艾佛瑞牧师的外套非常显眼,尤其是它的独特用途,更使得这件外套颇负盛名。外套很长,长度几乎可达穿着者的皮靴;前面钉了两排钮扣,钮扣很大,每颗差不多有一个枣子大小,往下延伸至膝盖。这件外套可能是菲尔·梅所设计的大作。再者,外套布料显然是取材于牧羊人常用来做地毯的苏格兰格子花呢,所以经过老牧师穿着多年,衣服也印上了他的体形。在他常放烟草盒的右口袋,也凸出一个圆鼓鼓的轮廓。老牧师缩在外套里疾走,外套看起来就像是他的壳。
坎比恩知道这件外套常常被人送进当铺。众所周知,艾佛瑞牧师手上一向留不住钱。幸好,有个渥布敦小姐。她住在那两幢教会所属的小屋中的一幢,是个开朗的老处女,将毕生精力奉献于教会。老牧师的太太过世后,渥布敦小姐担负起管理老牧师一切个人开销的任务。每到周末,渥布敦小姐便会留许多零用钱给老牧师,她把钱放在老牧师书房壁炉架的铜盒里,渥布敦小姐意志坚定地执行她的作法。如果老牧师在一个礼拜的头两天就把所领的钱用罄,那么在这个星期剩下的日子里,他将口袋空空地度过。
住在克伦街商家后面那条街道上许多经济状况困窘的居民,对上游的状况大都了然于胸。所以,无论他们经济如何拮据,这些贫民都尽可能地挨到周末,以便向牧师告急周转现金。但临时需要救急的情形却不时发生,有时候有些迫切需求必须即刻解决,遇到这种情形的时候,还有一个办法,这时,就会看见某个急需用钱的贫民在大太阳下,手臂上挂着老牧师这件出了名的外套,穿过广场,神色匆匆钻进位于广场角落的一家小当铺。当铺的主人名叫赫兹,是个犹太人,已届垂暮之年。老赫兹一看见有人又拿牧师的外套来典当,必然自动点数四十三先令又六便士交给当外套的人。但实际上,老牧师的外套并不值那么多钱。那犹太人也毫不隐瞒地向典当外套的人说明原委。因此,整个当外套的行为可以说是一种忏悔,也是一种解脱。所以,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只有依恃着信得过的老交情,才占得了他这种便宜的。因此,贫民区流行的一句话——“这是牧师的外套”,已经变成涉指某某人又阮囊羞涩的代语了。
平心而论,艾佛瑞尔牧师也很清楚自己在做些什么。大凡借去典当的外套,十之八九最后还是他自己花钱赎回。他不是开设慈善机构,也不贪图别人对他的尊敬仰慕。在这一方面,牧师从来就没有存过任何幻想。然而他有一颗谦逊、慈爱的心,而且他有朋友。
更重要的是,牧师具有基督徒的典型价值观,在付出自己所有的东西后,他感觉自己更安全,内心更安适,就像是在比赛时,把自己手上的球传出去的那种感觉。这个例子,很显然属于一种超越物质的奇特互动,牧师犹如在水面上行走。强制性的把自己的微薄财产交给渥布敦小姐管理,是他对她的报答。那是一种圣洁的交易。
绕过许多小巷,穿越多条捷径,牧师引领着紧紧跟随的侄子坎比恩【校注:应是外甥】和鲁奇来到克伦街,在没有预期之下,突然抵达了目标。最后一段冲刺是穿越一个漆黑的马厩,里面伸手不见五指。警察局那里全无动静。牧师停了下来,看看他们。
“到了,那个可怜的小伙子在哪里?”
“帮浦弄,”鲁奇迅速接口。“过羽毛酒馆,在右手边。”
走出重重叠叠、连续不断的柱廊、柱座,鲁奇在自己的管区中如鱼得水,他引导坎比恩与牧师,沿着安装百叶窗的商店旁的漆黑人行道疾速前进。除了四羽毛酒馆侧门黑鸦鸦的入口边,无精打采地聚集着一个没有什么娱乐价值的杂耍团之外,街道上几乎没有什么行人的踪影。这不是一个适于闲逛游荡的夜晚!酒馆不大,不是那种外观看起来富丽堂皇的酒店,静静在夜雾里对他们三人频送秋波。酒馆建筑外部贴着夸张的黄褐色磁砖,窗户用酒店典型采用的菱形玻璃装饰,玻璃边滚上黄铜条,蜂巢状的霜已悄悄爬上玻璃。三人经过酒馆的时候,窗户后出现一排被玻璃分隔一半的头颅,好奇地打量匆匆赶路的鲁奇一行人。
就在他们快步通过杂耍团时,黑漆漆的巷口突然银光一闪,一名警察在发现来人是鲁奇后,立即举手敬礼。
“出事的地点在另外一边,长官,靠近小河街的入口处。你需要一支火把,那里的雾很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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