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说多少,”韦斯利回答,“今天早上我才和他谈过。他不愿意表示明确的意见。我想这次的医生谋杀案让他重新考虑了几件事,但他仍觉得凶手是白人。”
梦里出现过的那张脸再度骚扰我的心灵。那张没有五官的白脸。
“他可能在二十五到三十五岁之间。”韦斯利继续审视他的水晶球,“因为这些凶杀案并未发生在一个特定地区,他要有交通工具,汽车,摩托车、卡车或旅行车。我猜他先把车停在一个不引入注意的地方,然后再走过去。他的车会是较老的车型,可能是美国车,颜色很暗或不起眼,像黄白色或黑色。换句话说,他可能开一辆便衣警察会开的那种车。”
他不是在说笑。这类凶手通常醉心干警察的工作,甚至模仿警察。这种变态凶手犯案后典型的行为是加入侦查。他想帮助警方,提供深入的想法与建议,帮助援救队去找寻被他丢弃在树林里的尸体。他会想也不想就去警察共济会的休息室,与下班的警察共饮啤酒。
有人推测全部人口中至少有百分之一拥有变态人格。由基因来看,这些人无所畏惧,而且善于利用人、操纵人。如果他们没有误入歧途,或许能成为一流的间谍、战争英雄、五星上将、大公司的亿万富翁和詹姆斯·邦德。反之就成为大奸大恶,如暴君尼禄、希特勒、理查德·斯派克和特德·邦迪,虽然反社会,但在病理学上又算是正常的人。他们犯下惨案却毫无悔意,也不觉得应该负责。
“他是一个独行客,”韦斯利继续说,“虽然一般熟识的人可能觉得与他相处挺愉快,甚至认为他很迷人,但他无法与别人建立亲密的关系。他不会和任何人接近。他是那种会上酒吧钓女人,跟她做爱,事后觉得非常沮丧不满的人。”
“难道我会不知道?”马里诺打了个呵欠。
韦斯利详细解说。“他会从充斥暴力的色情片、侦探杂志、虐待与被虐上得到更多满足,而且早在开始作案前就沉迷在残暴的性幻想中。他一开始通过窗子偷窥独身女子,然后越陷越深。接着他强奸、强奸越变越凶残,最后终至谋杀。随着被害人增加,残暴的程度越来越高。强奸不再是他的动机,谋杀才是。谋杀再也不够,必须要加虐待。”
他伸开手臂,露出一截笔挺完美的白色袖口,拿起洛丽·彼得森的照片,一张又一张慢慢审视,表情平静。他轻轻把面前的照片推远一点,转向我。“很显然,在彼得森医生的案子中,凶手开始折磨被害人,对吗?”
“没错。”我回答。
“是什么?折断她的手指?”马里诺挑衅地问,“黑手党会干这种事,但强奸杀人犯通常不会。她拉小提琴,对不对?折断她的手指仿佛是对她个人的人身攻击,好像那家伙认得她。”
我尽量保持平静地说:“她桌上放着外科参考书,还有那小提琴。凶手不必是天才就能发现这些与她相关的事。”
韦斯利想了想。“还有一种可能:她因自卫弄断了手指与肋骨。”
“不可能。”我很确定,“我没有发现任何线索显示她曾经抵抗。”
马里诺平板又带着敌意的眼睛转向我。“真的?我很好奇。自卫的伤痕是什么样子?根据你的报告,她身上有很多伤痕。”
“典型的自卫性伤痕,”我回瞪他,“是指甲断裂,如果被害人抵抗殴打,手或胳膊上会有擦伤。但她并没有这类伤痕。”
韦斯利下了结论:“所以我们都同意这次他比过去更残暴。”
“暴力是重点,”马里诺迅速接道,好像这是他最想提出的论点,“这是我一直在说的。洛丽·彼得森的案子与其他的不同。”
我压下满腔怒火。前三个被害人被绑起来强奸杀死,难道那还不够残暴?非得把她们的骨头都打断了才算?
韦斯利阴郁地预测:“如果再发生一起,会有更多的折磨虐待。他非杀人不可,用杀人来满足某种需求。他杀得越多,那种需要就越强烈,因而越感到挫败。他将变得越来越不把人当人,也更不容易满足。那种满足是暂时的。杀人后数天或数个星期,压力逐渐增加,直到他发现下一个目标。他跟踪她,然后再次犯案。两件谋杀案的间隔可能越来越短,他的压力可能不断升高,最后,他杀得不能住手,就像特德·邦迪一样。”
我在想时间顺序。第一个女人在四月十九日被杀,第二个在五月十日,第三个在五月三十一日,洛丽·彼得森在一个星期后被杀,时间是六月七日。韦斯利接下来说的话相当普通。
凶手出自问题家庭,可能曾被母亲施以身体上或心理上的虐待。当他折磨被害人时,他发泄的愤怒与性欲纠缠不清。
他的智力在中等以上,有非去从事某种行为不可的倾向,生活井井有条,一丝不苟。他可能对某些事物有毫无理由的畏惧,或非要遵奉某种仪式,像是保持极度的整浩,或是只吃某一类食物。他做任何让他觉得能控制周围环境的事。
他有职业,可能只是干粗活——机工、修理工、建筑工,或其他这类工作。
我注意到马里诺的脸越变越红。他不耐烦地环顾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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