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厌金属制造的东西啦等等,让大家摘掉一切服饰用品,换上事先准备好的衣服。这条规定同时也是为了不让大家带入任何可以知道正常时间的物品,如收音机,录音机等。
罪犯为什么要把钟表当作凶器呢?
因为最终您是需要将‘旧馆’内和外边不同速度的一零八个钟表一个不留地全部破坏掉的。但您觉得只进行这种破坏过于不自然,于是从一开始您就把钟表做为凶器来使用—以达到掩饰自已故意破坏的行为。
罪犯为什么要往塑胶饮水桶内投放安眠药呢?
这样做便于自已进行犯罪活动,固然也是一个理由,但还有一个重要意图,就是打乱大家体内的生物时钟。把一分钟变成五十秒,一小时变成五十分钟,而六小时则成为五小时……时间差距越来越大,而又绝不能让对方意识到,为此就需要来这一招。那么将适量的安眠药掺入水中,使全体人员始终处于药物作用之下的话,他们既不会怀疑为什么深更半夜不睡觉也不发困,也不会觉得时间过得太快。这就是您的用心所在。当然,尽管如此,所有当事人必定在各种情况下曾感觉到有不对劲儿之处。”
江南心中想:“确实如此啊!”
譬如第一天即三十日那天夜里,回到房间上床时已过十二点,第二天睁开眼一看表已是下午两点,不由得大吃一惊。这期间虽然上了一趟厕所,看到光明寺美琴的身影并跟在后面,但是如果单纯按时间计算则睡了长达将近十四个小时。后来他们明白过来,知道可能有人给投放了安眠药。
实际上在“旧馆”内的三十日晚上十二点是晚上十一点,第二天下午两点则是上午十点四十分。因此,真正睡眠时间是十一个小时。
“那么有什么必要杀害摄影师内海笃志呢?”
鹿谷继续说道:“强调自己的形像被他摄入了镜头,这一点确实足可以成为罪犯下毒手的动机。然而由季弥的情况姑且不论,以您而言,他拍照时,您从没有在现场出现过。那么为什麽您一定要杀害他呢?
回答极其简单。您首先想毁坏的不是他的底片,而是他携带的两架照相机,您可能由于粗心大意,事前没有想到,最近出的照相机上几乎百分之百的都带有钟表,将拍照日期和时间记录在照片上。
您杀死两个人后才发现这一情况,于是处心积虑地急于夺取照相机以便拔掉钟表电源,同时您担心内海可能已看过表,觉察出时间的差误,因而不让他或者。您毁掉底片的目的是因为害怕其中可能有已记录下正常日期和时间的底片。”
江南和瓜生发现了连结各资料室的暗门,并按顺序将其逐个打开时,在I号室找到了被罪犯拿走的照相机。两架相机均被摔在地上,已经毁坏。江南确切地记得散落在地上的闪光灯、镜头、暗盒盖以及底片当中有两颗高性能电池。
“罪犯为什麽在杀死最初的两个人后要去敲新见梢的房门呢?
罪犯为了使自己在‘旧馆’外的不在现场证明不露马脚,便有必要在‘旧馆’内出现,以便尽量准确地向对方暗示具体的作案时间。因为在外边把不在现场证明搞得再怎样完备无缺,如果娌边的作案时间搞得糊里糊涂,也将前功尽弃。当作凶器使用的钟表停止的时刻可以表示出作案时间,但仅此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这类现场是能够大量伪造的。于是您便去敲了新见梢的门。您的用意是让她看到自己的身影,明确向对方示知罪犯在‘旧馆’内出现的准确时间。
罪犯为什麽不杀江南君?这个问题可用同样的道理加以说明。
您至少需要他们当中一个人活下来。这个人熟悉并能叙述‘旧馆’内所发生的一切事件。您需要这个人向警察证明何日何时谁被杀,罪犯几点钟出现等所谓‘事实’。您认为江南最适于充当这个‘证明人’的角色,因而没有夺去他的生命。
罪犯为什麽将四个人的尸体理到森林中呢?
为您落入陷坑受伤致死的女儿报仇,当然也是您的杀人动机之一,但这里还有个先后顺序问题。为什麽要把渡边君和早纪子小姐的尸体留下,而把内海君和小早川先生的尸体理掉呢?答案很清楚,您是想把法医通过验尸所推断的死亡时间尽力搞得含含糊糊。是这样吧?
随着时间的流逝,‘旧馆’内时间和正当时间的误差越来越扩大。渡边君和早纪子小姐被杀时内外相差五个小时,而到内海君和河原崎时变成七个多小时,到瓜生看时则达到九个小时。至于到小早川先生时就更多了。而且考虑到尸体交到警察手中时的情况,不难想象死亡时间越短,也就是尸体越新,推断死亡时间的范围就越小。
所以您接死亡时间最短的顺序将四个人运出馆外掩藏到森林中去。只要通过这种办法能将尸体被发现时间推迟半天或一天,那么判断死亡时间也将相应地变得不确切。您认为这样一来,就可以避免江南作证时所提供的准确案发时间,和警察推断时间发生关键性矛盾。”
鹿谷一口气说到这儿后,问纱世子:“我说得对吧?”敦促她表态。她艰难地呼吸着,彷佛非常疲劳似地用手掌抚摸着前额,“我一点也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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