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下去!”她见我正走向通往地下室的楼梯,便大叫一声,“瑞秋小姐,千万不要下去。那个杰姆逊已经下去了。抓鬼只会带来麻烦,鬼魂会引入走进无底洞或什么乱七八糟的地方。拜托,瑞秋小姐,不要——”
她在那边说,我在这边听而不闻地从她身旁走了过去。
杰姆逊再度出现在我们眼前,打断了她的话头。他一步跨过两级阶梯,很快地爬上楼来,脸色泛红,面带怒容。
他气急败坏地说: “整幢屋子都上锁了!洗衣间的钥匙放在哪儿?”
“就插在钥匙孔里。”丽蒂旋即回答道,“地窖的那一头全都是锁着的,所以没办法过去拿衣服。后来,干脆把钥匙插在钥匙孔里。这么一来,除非跟某些刑警一样视而不见,否则,连小偷都可以大摇大摆的走进去。”
我突然插过话去: “丽蒂,跟我们一起到地下室去把所有的灯都打开。”
她和往常一样,当场表示敬谢不敏。但是我拉着她的手臂不放,最后她还是跟着来了。她打开所有的灯,指着前方的一扇门,面带愠色地说: “就是那扇门,钥匙就在孔里。”
可是,已然不见钥匙的踪影。杰姆逊先生动手去摇门,但是门太重,又锁得很牢。于是他弯下腰,用铅笔的尖端去敲弄钥匙四围。等他直起身子来的时候,居然满脸喜悦之情。他低声说:“门是从里面锁上的,有人在里面。”
“我的老天爷!”
丽蒂一声惊呼,转身就跑。我连忙大叫: “丽蒂,马上去主屋里转转,看看有谁在屋里。马上去小木屋叫司机瓦纳过来,托马斯派不上用场,你们两个大男人也许可以撞开这扇门。”
“这个办法好。”杰姆逊深表同意, “可是,里面肯定有窗户。不管是谁在里面,一定可以从窗户跳出去逃走的。”
“那就这么说定。而且我也有预感, ‘阳光居室’的谜就快要解开了。”
我紧着跑上了一楼,又跑到车道上。因为奔得急了,就在转角的地方撞到一个人。
俩人因此大受惊吓,不分彼此了。倒退一两步之后,我才认出和我相撞的人是葛屈德,她也同时认出了我。
“哎呀,瑞秋,怎么回事呀?”
我气喘吁吁地回答说: “有人被我们锁在洗衣间里了,除非——你有没有看到什么人从草地上走过,或是在屋子四周鬼鬼祟祟的?”
“我看大家满脑子都是神秘事件。”她一脸厌烦之情, “没有,我没看到什么人。除了老托马斯,他一脸做贼心虚的样子;你们究竟把谁关在洗衣间了?”
“没时间解释了,我得到小木屋去叫瓦纳来。如果你是出来散步透气的,最好去换一双便鞋。”
就在这时候,我注意到葛屈德的脚步有点儿瘸,不是很明显,但是可以看得出她很迟缓地踏步而行,还一副很痛苦的样子。
“你受伤了。”我脱口而出。
“我扭了脚了。我原以为也许能在路上等到哈尔斯。他早该回来了,真不清楚他都在干些什么。”
我继续匆忙跑过车道。小木屋离主屋很远,就在车道和外圈马路交接的树林里,入口处有两根石柱做标记。可是,原本有木屋看守员管理而紧锁的封闭的铁门,现在溃败得只能永远大门常开。毕竟时代不同了, “阳光居室”的小木屋只不过是个聊备一格的佣人房,它的各项设备就跟主屋房间一样便利,而且照应起来要容易多了。
走在车道上,一路上,我的脑子里都在不断地转动。被杰姆逊追进地窖里的人会是谁?撞开门之后,会发现那个人死了还是受了重伤?大概都不是,因为那个人掉下去之后还能从洗衣间里面上锁。可是如果这个在逃之人是外人的话,他是怎么进到屋里来的?如果他是屋内的某个人,那又会是谁呢?这时候,一股恐惧感席卷而来——葛屈德!葛屈德和扭伤的脚!我本来以为她会虚弱得倒在床上时,她却跛着脚慢慢地从车道上走了回来!
我想把这个念头抛开,却挥之不去。如果今晚是葛屈德站在了螺旋楼梯上,为什么她又要在杰姆逊面前跑开?眼前的情况似乎证实了这个令人费解的想法。
从楼梯顶上逃走的人,不管他是谁,对屋里的情形几乎不熟悉,也不知道存放待洗衣物滑道间的位置。这个神秘事件似乎更加难解了。哈尔斯和葛屈德跟阿姆斯特朗凶杀案可能会有什么牵连呢?而不管我怎么想,就是觉得一切似乎都跟他们有扯不断的关系。
车道尽头,马路绕过小木屋,弯成大倾斜的马蹄铁形状。道路两旁,街灯的光芒快乐地洒落在树梢。小木屋楼上的房间也光影闪动,好像有人手持灯火在走动似的。穿着拖鞋的我,走起路来几乎悄无声息。接下来,就在离主屋更远的路上又撞上了人。这是第二次了。这次撞到的是个穿着长外套的男子。他正站在车道边上的阴影中,背对着我,一直看向灯火外泄的窗子。
“他妈的!”
他突然愤愤地大吼一声,然后转身。但当他一看是我,就不等我这边回嘴反击过去,便消失了——我不再开玩笑,他是真的消失了!我还没来得及多看一眼他的面孔,他就完全隐没在薄夜中,不见踪影了。在我模糊的印象中,这是个不熟悉的身影,还戴了顶鸭舌帽。然后,他就没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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