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血的仕途_曹昇【完结】(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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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贾的艺术修养基本等于零。他单知道好看好听而已,其中的子丑寅卯,他是半点也说不上来。

  看着姚贾发窘,李斯的表qíng多少有些享受。享受过后,李斯再道:“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于舞蹈音律也知晓一二,愿为先生言之。”

  看起来,李斯是想给姚贾上艺术理论课了。这样的话题对姚贾来说,实在有些无聊。姚贾痛恨理论,他只关注实际的存在。就像歌德笔下的墨菲斯托曾感叹过的那样:“我亲爱的朋友,生活的宝树青葱,而一切理论都显得朦胧。”

  然而,尽管姚贾兴致不高,他最终还是决定客随主便,听李斯教授开讲。否则又能如何?在这个陌生的国度,他还能找出别的事qíng可做吗?

  【6.意在言外】

  李斯于是道:“jīng神错乱者也能够手舞足蹈,然而观者不乐。猿猴也可以弹琴弄音,然而听者不乐。何故也?”

  姚贾不吭声。他知道,如果自己接话,李斯就变成是在授课了。而他不接话,李斯就显得是在卖弄。他就是要让李斯感觉到自己在卖弄。

  卖弄就卖弄吧,李斯也不客气,自己回答自己道:“yù晓其理,尚须正本清源。先生可知乐和舞的由来?”

  姚贾继续沉默。卖弄,接着卖弄!

  李斯耐xing十足,道:“远古之时,朱襄氏之治天下也,多风而阳气蓄积,万物散解,果实不成,因此士达制五弦瑟,以来yīn气,以定群生。”音乐于是诞生。

  “后来,等到陶唐氏治天下之时,yīn气过盛,滞伏沉积,水道壅塞,民气郁阏而滞著,筋骨瑟缩不达,因此,陶唐氏创建舞蹈,以宣导之。”这就是舞蹈的由来。

  “可以看到,最初的舞蹈是为了对抗yīn气,散发阳气。说句题外话,先生可能知道,燕国名将秦开有个孙子,年十二杀人,号为勇士,其名为秦舞阳,大概就是由此而来。”

  姚贾闻言,不由得莞尔。李斯也跟着笑,又道:“由此可知,先有乐,后有舞。乐之不足,乃舞之。就拿舞姬刚才的舞蹈来说,相信先生已经注意到了,虽风骚各异,但有一点却是共通:其首之所向,手之所挥,肩之所倚,腰之所转,足之所履,膝之所屈,莫不中音,与蒙恬之筝声相合而动。换而言之,舞蹈之美,必合于音乐之律也。”

  李斯饮酒再道:“说到音乐,我只能算是好之者。知之者,蒙恬是也。音律之道,自当由蒙恬为先生解之。”

  牛人和非牛人的区别大概就在于,牛人知道自己之牛,非牛人不知道自己之不牛。以蒙恬对于音乐的造诣,也实在用不着再谦虚。尽管以他的境界,要向姚贾讲解基本乐理,有如牛鼎烹jī。蒙恬却也不嫌委屈,道:“乐谚曰:huáng钟之宫,音律之本。何谓huáng钟之宫?当年huáng帝令伶伦作律。伶伦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yīn,取竹于嶰溪之谷,以生空窍厚钧者,断两节间——其长三寸九分——而chuī之,以其音名为舍少,定为huáng钟之宫。再以三分损益之法,huáng钟生林钟,林钟生太蔟,太蔟生南吕,南吕生姑洗,姑洗生应钟,应钟生蕤宾,蕤宾生大吕,大吕生夷则,夷则生夹钟,夹钟生无she,无she生仲吕。即为十二律。凤凰之鸣,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正与十二律无意而合。因此,十二律虽为人造,实为天设也。音乐纵然千变万化,终不能出此十二律之外。”

  李斯接话道:“吾虽不善音,解音莫如我。同样都是十二律,甚至乐器也一般无二,如何鉴赏音乐之优劣?以吾之见,只在两条——观法于节奏,察度于句投。夫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节奏和句投,音乐之规矩也。一旦逾越,必为恶乐无疑。”

  听到此处,姚贾已感觉到李斯话中藏话。他明明是在谈音乐,却又好像是在借题发挥,隐有所指。

  李斯起了谈兴,刹不住车,又道:“音乐之道,只在于节奏和句投。然而,许多人终生习乐,却如逆水行舟,忙煞不离原处。为什么?因为他们错解了节奏和句投的意思,未能领悟其中之奥妙。句投,后世人称为板眼,即节拍之意。节拍之节与节奏之节,意皆为节制约束是也。不明此理,即使习乐至白头,终不能进乎道也。”

  李斯所言古乐之jīng神,与古希腊人可谓异曲同工。古希腊人以为,The rhythm in music and dancing,is not flow,but pause,the steady limitation of movement(音乐舞蹈之韵律,其要不在流动,而在停顿,正如运动自有其不可到处)。这一见解想来应是受爱利亚学派的影响。

  回到李斯。李斯又道:“书法和音乐,其道一也。李某不才,bào得书名。常有人前来求教笔法,李某也无可言他,但云,运笔如御马,必加以嚼络缰绳,然后乃可如意驰骋。书者一明此理,其艺必当大进也。”

  姚贾也久闻李斯乃是天下第一的书法家,李斯笔法之论,乃他多年感悟而得,其中自有真意,未可等闲视之。一顿饭吃到现在,席间所谈,无关政治,只是音乐、歌舞、书法,皆闲雅之事,而这些方面,远非姚贾所长,这不免让他觉得,自己和整个气氛有些格格不入。

  姚贾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李斯。就目前而言,李斯不仅在家庭上比他成功,事业上也远比他成功。他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他和李斯的区别在哪里?又是什么决定了他们不同的际遇?

  看到李斯,他不免又想到了韩非。他知道,韩非和李斯是同学。他在韩国时,和韩非是打过jiāo道的,两人的关系甚至称得上亲近。韩非和李斯,都有着“天上知道一半,地上全知道”式的渊博。而他呢,他只是jīng通游说的。

  古希腊悲剧诗人埃斯库罗斯有一句名言:The fox knows many things,but the hedgehog knows one big thing。钱钟书先生将这句话翻译为:狐狸多才多艺,刺猬只会一件看家本领。英国思想史家柏林根据这句话,把有智慧的人分作两类:刺猬型和狐狸型。如此说来,他姚贾就是刺猬,而李斯和韩非都是天生的狐狸。只不过,李斯安心地做狐狸,韩非却偏想做刺猬。

  【7.切入正题】

  且说李斯自顾而谈,口水滔滔。李斯此举,究竟只是因为他身为主人,有义务维持筵席的气氛以免冷场,还是因为他好为人师,习惯显摆学问,非要在姚贾身上找到足够的征服感不可呢?

  作为当局者,姚贾心里很清楚,这两者无疑都不是李斯的真实用意。尽管李斯的言谈东拉西扯,漫无边际,但姚贾已分明感觉到,这些一盘散沙的闲谈,终究将会聚到一个中心点上。而这个中心点,必然和他姚贾有关。

  姚贾并不是在自作多qíng。今天的筵席之上,李斯确实有一重大目的需要达成,那就是要彻底驯服姚贾,使其能为秦国之统一天下献计出力。

  姚贾对于未来秦国的重要价值,连姚贾本人都未必全然明了。

  昨天嬴政已经唱过了红脸,今天轮到李斯来唱白脸。

  筵席终于切入正题。李斯向姚贾敬酒,笑道:“不瞒先生,李斯年少之时,也曾有意做一个纵横家,廷说诸侯,威加天下,三寸之舌,可当百万雄师;七尺之躯,能济四海之急。大丈夫倘能成就如此,此生何憾!及今日见先生,乃知先生之才,诚非李斯可以争锋也。李斯也不免暗自庆幸,还好没有坚持当初之梦想。不然,有先生在,恐诸侯之宫前殿下,无复李斯立锥之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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