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友唱起送行的歌。
当独行在茫茫风雪中,
我苦思着家乡的亲人。
……
还有一首《途中歌》对于遥远的旅途进行了吟叹:
首先要越过的是无边的“钢戈”草原,
像这样辽阔无边的草原要走三个。
无数的小草坝比石头还多,
愿母神安详的眼睛注视着我们。
“尖丹”大山算是群山的开头。
要翻过这样出名高峻的山峰整三座;
数不清的小山比星星还密集,
愿母神亲切的眼睛安抚我们。
大河“嘎曲”只是第一道水,
要过如此宽阔著名的大河三条整;
蛇行的小溪比羊毛还纷繁,
愿母神慈样的目光庇护我们。
这是人与自然的一场毅力与耐力的大比拼,是生命不屈不挠的一曲赞歌,人类不断向自己的极限挑战,现代体育竞技令万众瞩目。而挑战耐力在藏北却成为人的普遍的生存方式。
大苦大难中有大美!
驮盐人一旦远离了驮盐,总会回味那段生活,并以此为荣,向别人津津乐道其中的发现。
如今,由于有了汽车,驮盐者的歌声在这片无人草地上是越来越稀薄、越来越渺远了。它那流传的悲伤的歌吟却仍撼动着人心。
作为流浪的人,每年春夏走盐湖的景象已经不多见了。但草原上却还有流浪者,它们依然按照一定的时令,远涉千里,行进在这片广袤的草原上。它们同样构成了这片土地上的奇特风景,让人叹为观止。
流浪者就是羚羊,它们没有固定的家,连躺的习惯都没有,哪怕睡觉,也只是站着休息一会。
草原上下时会发现一条条细长的小路。在无人地带,这样的路令人纳闷,外人想不到,这是羚羊踩出来的路。像大雁一样,到了一定的时令,羚羊就要沿着这条路,像驮盐人一样走过,再沿原路返回,这种远距离的迁徙好像是它们生命的一部分,如同宿命,生命的形式离不开流浪。它使大自然充满着玄秘。
每年藏历四月,母羚羊就抛夫弃子上路了。它们由少数公羚羊护卫,前往遥远的地方产子。护送它们的公羚羊是通过格斗挑选出来的。经过漫漫长途的跋涉,到达羚羊固定的产子场,成千上万的母羚羊在同一个时刻开始生崽。公羚羊分布在四周警戒着狼群的袭击,它们高翘的长达两尺的弧形双角,锋利无比。狼见了,只得远远地躲开。
此时,生命的奇迹总是准时呈现:草地上一片血光,蠕动的胎盘,一双双幼羔睁开的眼睛;天空中黑压压飞来的雁阵;低低的挂在山边的白云……只有造物主注视着这场生命的华诞。
接着,大雁吃起了羚羊的胎盘。不久,大雁拉下了一坨坨粪便,它又成了羊羔的天然美食。两个长途跋涉者,两类流浪的动物,成了相依为命的伙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迁徙者把流浪的诗篇写在了天地之间。
到了返回的时候了,与来时不一样,它们有了幼羚羊。还是公羚羊扩卫着,过河,它们排成一列,让幼羚安全通过,有的还用角把落水者轻轻托起,送上岸。一路上,但见烟尘滚滚,数万只蹄子踏击着大地,发出闷雷般的声音。
也许,它们会遭到早已知晓它们路径和时间的猎人的伏击和暗算,枪声一响,队形乱了,有的羚羊倒在枪口下。但在前面不远,它们又排好了队形,在公羚羊的带领下,又行走在这条羊肠小道上。千年不变。
荒原上的“乞丐”
在盐湖的这个晚上,我们碰到了一个“乞丐”。晚上十一点,我们到盐湖唯一的一家餐馆吃饭,每人要了一大碗面条。高压锅里面条下得大多,吃起来半生不熟的,很难吃。但人一饿,个个狼吞虎咽,一大碗面不消半刻,就只剩汤汤水水了。只有扎西和索多不喜欢吃,每人剩下半碗。
扎西先出去了,一会又折转回来,身后带了一个人。这人身体粗壮,一脸油光。穿的衣服比我们的更脏,但还有几成新。他胸前吊着一个棉布袋,右手拿着根棍子,冲我们笑着,露出一副雪白的牙齿。扎西跟我们说:“要饭的,剩的面给他吃吧。”那人向我们点头微笑,用普通话说:“饿了,三天没吃东西。”他一边说,一边把大家吃剩的汤面一碗一碗往他的碗里倒,埋下身去就呼噜呼噜吃起来,喉咙吞咽的声音响亮得很。那吃的气势像是恨不能把世上一切食物都统统扫光。他几乎是倒进肚里的。
我走到门口,忍不往又回头看他一眼,只见他肩膀吃得一耸一耸,最后端起碗来,仰起身子,直往口里倒。
一夜狼嚎。第二人一早起床,我走到土墙围的院子门口。那“乞丐”也站在门边。
我突然想到,这地方荒无人烟,怎么会有乞丐?讨饭从来是往人多的地方跑,哪有往无人地带跑的?这不明摆着要挨饿!这么一想,我就对他产生了兴趣,上过去跟他打招呼:
“你也起得这么早呀?”
“嗯嗯。”他一脸灿烂的笑容。晚上他就睡在门边。
“你讨饭怎么讨到这里来了?”我直截了当地问他。
“我吃饭随缘。”他有点腼腆,在回避我“讨饭”的字眼。
我心想,明明是讨饭还装蒜。但他这句话使我打量起他来,仔细一看,他确实不像一般的乞丐,他的脸上始终绽放着笑容,红光满面,说起话来,声音洪亮如钟。
有一个小伙子从长车边过来,我问他是不是来运硼砂的,他反问我是从哪里来的。我告诉他从改则过来。
站在一边的乞丐突然兴奋地回转身来,问我:“你从改则来?”不容我回答,他连连发问,“那里是不是搭了一大片帐篷?那里是不是四处拴着马?那里是不是人山人海?那里的姑娘小伙子是不是打扮得漂漂亮亮?”他边问边挥着手,眼睛里闪烁着期待的光。那亮光晶亮晶亮,咄咄逼人。
我迷惑地摇摇头。
他又追问:“你是不是从那里来?你看清楚没有?”
我说:“我昨天下午才从改则未,街上什么人也没有,哪里有帐篷有马?”
我看到他那眼睛中的亮光倏然黯淡了,像一朵凋谢的花。
看到他失望的样子,我问他:“你问这个干什么?”
他缓缓地说:“都说改则有赛马会。”
原来,他是从狮泉河用身上仅有的二十元钱搭人家的货车去改则赶赛马会的。汽车只到盐湖,他便在这里继续等车。由于身无分文,他饿了二大三夜。他说,在狮泉河听别人讲,改则和普兰都有赛马会,改则的赛马会更加盛大,他于是便奔改则而来。
一场赛马会对他有如此大的吸引力,甚至不惜冒饿死的危险,这人也称得上是个奇人。
再了解,我就为自己刚才把他当乞丐而不安了,他确实不是个一般意义上的乞丐,我甚至还对他生出了一份敬意。
他姓刘,是山东人。几年来,他走遍了东西南北。今年初进新疆,天山南北跑过了,又从喀什翻越昆仑山,进入西藏的阿里地区。一路上,风餐露宿,就靠给人补鞋赚点饭钱。没有金钱支持的旅游免不了饱受饥寒之苦。但穷有穷玩法,富有富玩法。躺在大地上,天当被,地当床,晚上醒来数星星,也自有它的浪漫。他的经历比我们的更富有传奇色彩,更加刺激。在他的人生之中,是不是曾经发生过不寻常的事情呢?是不是因为这样的事情使他越出了生活的常轨,走上了流浪天涯的漫漫长旅呢,看他笑口常开,他一定对自己选择的生存方式感到满足,并因此而感到了幸福和快乐。他是一个余纯顺式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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