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宝经贪污后,他非常明白这600多万元放在龙泉宾馆的账上早晚是颗定时炸弹,他一定要想方设法把这笔赃款“洗”干净,所以他很快从刘利华那里“借”来广汇园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经营,其后,张宝经还发动他的很多亲友做生意,并开办了多家公司进行经营。只是张宝经没有想到的是,这些公司不但没赚钱,先后却赔掉了400多万元。
从1996年开始,张宝经先后经营过4家公司,先是以广汇园商贸公司和泰丰利商贸公司名义经营煤炭。但1吨煤的利润只有10元左右。在煤炭经营过程中,张宝经没有赚到钱,倒是亏掉了大笔资金。
与此同时,张宝经还投资做饭馆和家具城的生意,也赔了不少钱。1997年,张宝经投资120万元成立了圆梦春美食有限公司,这个饭店实际上是由张宝经的哥哥进行经营的。张宝经的哥哥曾算过一笔账,饭店一年经营流水100多万元,经营成本也是100多万元,根本挣不到钱。加上张宝经的朋友多,来这里吃喝都不给钱。后来,因为张宝经为了还赌债急用借了一位朋友的12万元,后来干脆以30万元的价格将圆梦春饭店转给债主。前前后后,张宝经在饭店经营中赔了100多万元。
饭店经营失利后,张宝经还入股100万元与人合开了仟佰惠家具城。合作了一年左右,他的合作方就撤出不干了,只留下张宝经独立支撑。张宝经的合伙人以为张宝经自己经营赢利后会还给她本金,可后来听说张宝经撤出时只剩下人民币10万元。
就这样,根本没有经营头脑的张宝经不但没有把赃款“洗”干净,做生意却赔进去了400万元,这当然是他始料不及的。
跨国赌博,输掉的都是贪来的钱
张宝经用于做生意的钱一共赔了400多万,可以说是“屡战屡败”。那么,还剩下200多万去哪了呢?在法庭上,张宝经不好意思提赌博输钱的事,只说了他那些做生意的“正事”,便再不吱声。
审判长又问张宝经:“其余的钱呢,赌过吗?”
张宝经才嗫嚅道:“赌博输了200多万。”
但是张宝经马上辩解说:“你们说我把这些钱挥霍了也好,浪费了也罢,我都不知道自己有那么多钱,从没有揣过几十万的时候,其实平时我兜里也见不着几个钱,穷得跟什么似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就把那些钱弄没了。”
据了解,自从张宝经当了三电办副主任以后,他的身边经常有一帮社会闲散人员。吃他的,喝他的,还拿他的,因此花了不少钱。张宝经和这些“哥们儿”混到一起,除了吃饭、喝酒,更重要的是张宝经曾经是北京多个地下赌场的常客,他也经常带着一帮人浩浩荡荡去赌博。
1998年,张宝经带着一帮赌友专门去香港著名的“东方公主”号游轮赌博,想过一过“赌神”瘾,结果输了60多万。2000年时他又三次和赌友去澳门的葡京赌场赌博,输了80多万。
但是张宝经不甘心,国内不过瘾了,他就带一班人马到国外赌。2001年,张宝经开始带着一帮兄弟去越南赌了几次,先后输了60多万。其后,菲律宾、新加坡、缅甸等多个国家都是他们赌博的场所。但无论是国内国外,张宝经每次去参赌都是血本无归。“张输光”的绰号也就从那时起开始流传。
刑法专家分析认为,目前官员落马,很多都是因为和社会痞子,闲散人等混在一起,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从而导致堕落的。
当张宝经东窗事发后,他的家属变卖了房产上交了21万元,试图减轻他的罪过,这对于张宝经贪污的689万元而言实在是杯水车薪,但是,张宝经的亲人们也只有这个能力了,能赔偿一点算一点。
张宝经在法庭上坚持说,他本来是想把贪污的这些钱给还给国家的,只是因为做生意亏本、想靠赌博扳本却由全部输光,直到案发时已经9年过去了,张宝经把贪来689万元赔光输光挥霍光。
法院经过慎重审理后,认为张宝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张宝经犯贪污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准确,指控罪名成立。张宝经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本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鉴于其归案后,具有如实交待贪污犯罪的部分事实,能够认罪及家属代其退赔人民币21万元等情节,依法可对其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
2006年8月4日下午,张宝经因犯贪污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大权独揽,小吏大贪缺乏监管
张宝经贪污689万元巨款到多个国家和地区豪赌,时间长达9年,上级部门居然无人知晓,尽管有点匪夷所思,但事情就这样发生了,要不是刘利华的案子牵扯,张宝经贪污案也许永远无人知晓。
张宝经的律师向法庭提出,“三电办”的机制不健全,缺乏监督,是其贪污的温床。名义上门头沟区“三电办”分别受门头沟区“三电领导小组”、区供电局、市“三电领导小组”和市供电局四个部门领导,但实际负责的只有张宝经一人。一个人大权独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9年贪污近689万也就不足为奇了。
在张宝经看来,他贪污巨款长达9年未被发现的原因很简单。他说:“市三电办只考核门头沟区总体用电指标,我在给用户核定电力电量时只要不超过区里的总体用电指标,不去向市里再要用电指标,市三电办就不管了。区三电领导小组只是从宏观方面领导,不管具体业务,具体业务是由区三电办公室负责,在我担任副主任期间,区三电办的具体业务实际上就是我一个人说了算,别人都是从别的单位临时借调的,只有我一个人属于供电局,工资也是由供电局发。再说别人对三电的业务根本没我熟,而供电局对三电办的业务又不过问,我在三电办工作的时候,从来没人查过财务账,我能贪污这么多钱,主要是制度上存在漏洞。”
虽然缺乏监管,但689万巨款被“蒸发”,就没人察觉吗?张宝经说:“没有。正常情况下,各单位购买用电权的钱应该上交市三电办,其他人都认为我把这些钱交给了市三电办,谁也没想到我实际上把钱直接截留做生意了。我当时掌握着几本区三电办的发票,我给用户开完发票后就把底联销毁了,别人根本不知道我收了多少钱。至于用电单位,他们交了支票我告诉他们不要填写收款人,免得填错了收不到款,之后我再填上自己公司的名称,这样我就直接留用了这些钱。但是,我每次都给用电单位开发票,也给了用电指标,所以他们不会发现钱被我个人拿走了。”
从张宝经贪污案里我们看到了一个令人担心的现象:在政府机构里,还有一些机构设置不科学、监督缺乏、人员芜杂的部门。这些机构不是按照科学、高效、依法的原则运转,而是随意、低效、重复地履行着所谓的职能,为贪官、庸人提供了腐败的条件。在进行了多年的机构改革的今天,政府部门居然还存在着这样的死角,确实应该让有关领导部门感到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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