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 事清照《上枢密韩公诗序》。
③ 陈宏绪《寒夜录》卷下,退庐丛书本。
① 如方回《瀛奎律髓》卷七所评。
② 对于李清照的这首《点绛唇》,自情初贺裳《皱水轩词茎》疑系无名氏演韩偓诗以来,不少论者均持此说。《李清照集》将其作为“附录”,《李清照集校注》则作为“存疑之作”。对此笔者曾作过考核,以为此词当系李清照所作。详见拙文《关于易安札记二则》,载《中华文史论丛》1985 年第 4 辑。
至元代和清代的事了,如“你看人似桃李春风墙外枝,卖俏倚门儿”①、“婉 娈倚门之笑,绸缪鼓瑟之娱,谅非得已”②。鉴于上述“倚门”一词含义的演变,如果一定要为《点绎唇》词中的“倚门回首”寻找出处的话,那么它只 能出自《史记》,而与后世所用引申意无涉。何况李词中的“倚门”句,只是靠着门回头看的意思,不必有什么出典。即使后退一步,按照被人误解了 的思路来说,如王的所指斥清照的什么“轻巧尖新、姿态百出。阎巷荒淫之语,肆意落笔。自古缙绅之家能文妇女,未见如此无顾藉也……其风至闺房 妇女,夸张笔墨,无所羞畏……”③,不是也从反面印证了这类有涉于“闾巷”,的“通俗歌曲”式的小词,很可能是出自一向接受新生事物的李清照之手。 何况这类词又是青年男女的真实心态的写照,将其从《漱玉词》中法除,岂 不可惜!
可喜的是有情人得成眷属,传主在十八岁时,嫁给了二十一岁的太学生 赵明诚,缔结了一段令当代后世艳羡不已的美姻缘。这时清照之父仍作礼部员外郎;明诚之父作吏部侍郎,询为朝廷高级官吏。传主夫妇虽系“贵家子 弟”,生活方式却相当自然淳朴而又潇洒开放。每逢初一、十五,赵明诚便请假到相国寺去购买碑文拓本,还不忘给爱妻买回一些她喜欢吃的于鲜果 品,他们初婚时,过的是神仙般的日子。在这前后,清照写词时,也多以好花、皎月自况,如“造化可能偏有意,故教明月玲玫地。共赏金尊沉绿蚁, 莫辞醉,此花不与群花比”①、“何须浅碧轻红色,自是花中第一流”②,看来这正是词人当时富贵优雅生活的艺术写照,不消说也含有某种自命不凡的 成分。
可惜的是好景不常,李清照出嫁后的第二年,也就是徽宗崇宁元年(1102 年)七月,其父被列入元枯党籍,共十六人,不得在京城任职,李格非名在第五,遂被降为京东提刑。九月,徽宗亲书元枯党人名单,刻石端礼门,共 一二一人,李格非在余官第二十六人,罢其提点京东刑狱。而同年六月,赵挺之除尚书右丞,八月除尚书左丞。李清照曾上诗翁舅赵挺之营救其父。对 此,张琰尝谓:“(文叔女上诗赵挺之)救其父云:‘何况人间父子情’,识者哀之”③。晁公武亦云:“(格非女)有才藻名,其舅正夫(挺之字)相 徽宗朝。李氏尝献诗云:‘炙手可热心可寒’。”④上文所云,凡被诬为元祐好党的人,均不得在京都任职。根据这条诏令, 李格非先是出为京东提刑。后来惩处加码,象苏缄、苏辙及“苏门四学士”
等,均被远谪或编管,李格非也被罢免了京东提刑之职。至于格非最后受到 何种惩治、结局如何,史无明载。根据当时情况分析,大致有三种可能:一是,鉴于李格非在元佑年间职位较低,更没有象苏拭等人那样欲置章惇、吕 惠卿等人于死地,因而得罪较轻,当不至于受到很严酷的追究;二是,当时的权势人物赵挺之,虽有借机报复苏拭弟兄及黄庭坚等多次压抑、中伤自己① 王实甫《西厢记》三本一折,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年版。
② 汪中《经旧苑吊马守真文》。
③ 王灼《碧鸡漫志》卷二,《词话丛编》本,中华书局 1986 年版。
① 《渔家傲》(雪里已知春信至)。
② 《鹧鸪天》(暗淡轻黄体性柔)。
③ 张琰《<洛阳名园记>序》。
④ 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四下,续古逸丛书本。
的可能,但李格非毕竟是他赵挺之依从其爱子的意愿而选中的亲家,当不至 于投井下石,相反,还可能暗中为之斡旋,或予以援手,使之得以从轻发落;三是,鉴于上述韩琦、韩忠彦对清照父、祖的荐拔,此时韩忠彦虽然受到曾 布的掣时,但毕竟身居相位,对李格非的蒙冤,不会坐视不救。凡此种种,李格非当没有受到远谪或编管的处分,加之他本来就有志于史事,所以李格 非很可能从此走上了潜心著述的学术道路。到了“召还流人,进用忠说之士”
的“尚书右仆射韩忠彦”①被罢官后,元祐党人的处境便急剧恶化,象苏拭兄 弟,以及已故的司马光等均被罪上加罪,但那时李格非的具体遭遇仍不得而 知。
著述赋闲,对李格非来说不一定是坏事,但对李清照来说却是一场不小 的灾难,这意味着她从此失去了家门的依托。在讲究门当户对的封建社会里,翁舅是高官,父亲为罪臣,她作为一个出嫁仅一年的新妇,处境该是多么难 堪!何况其父即使由于上述原因,得到某种护有,但京城已没有了她的立足之地,她必须舍弃自己苦心经营美化了十多年的幽雅而舒适的“有竹堂”, 离京而去。这打击对一个极为看重“人间父子情”、不谙世故的十九岁新妇来说,实在是大突然、太难以承受了!
① 《续资治通鉴》卷八十七。
四、党争株连,千古奇冤仅仅一年前,在传主的周围处处是锦上添花,转瞬间竞成了雪上加霜。 十九岁时,与父母胞弟生离死别所造成的心灵创伤尚未愈合,二十岁时,更大的灾难竟直接降临到她自己的头上。根据第一章引论中所提到的崇宁二年(1103 年)九月的王午沼和庚寅诏等惩治元祐党人苛律的接连下达,岂不完 全是故陷人罪的深文周纳,使李清照无法逃脱突如其来的厄运。
(一)
挺之父子重禄官,清照被遣返家园从李清照以“炙手可热心可寒”之句,对赵挺之的“回敬”来看,这位 身居高位的翁舅,出于对自身利害的考虑,便不顾儿媳的求助和安危,对其采取了“宁左勿右”的做法。由此还可以说,是时赵明诚对李清照的态度, 与婚前也大不一样了。虽然上引在黄庭坚与友人来往的信件中,有关于明诚因与元祐党人交往而与其父失和的说法,但他对其岳父和发妻的不幸遭遇, 是否能加以援手不得而知,而他的“贵家子弟”的身分却保住了,并忍看其妻倍受感情煎熬。这样说并不是出于对古人的苛求,而是借以说明对李、赵 的婚姻应采取有分析的、辩证的看法,须知他俩并不是自始至终的恩爱夫妻,其间的感情隐患有可能萌生于此时,尽管当时的传主很年轻,但由于她博学 多才,对历史已有相当深邃的见解,对人情冷暖尤为敏感,对自己当时的处境也当有清醒的认识。娘家出了这样的“问题”,不仅使她在婆家成了多余 的人,或被视为赵相府邪中的扫帚星。这样一来,摆在李清照面前的只有一条路——沿着父母胞弟的足迹离京而去。那么,他们去往何处呢?从传主此 时所作《一剪梅》词中原型意象的地方特色看,这一家三口骨肉当先后回到了明水老家。其《醉花阴》等亦当写于此时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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