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惠书并大著《天演论》,虽刘先生之得荆州,不足为喻,比经手录副本,秘之枕中。盖自中土翻译西书以来,无此宏制,匪直天演之学,在中国为初凿鸿蒙,亦缘自来译手,天似此高文雄笔也。”[9]
“前读《天演论》,以赫育黎氏名理,得吾公雄笔,合为大海东西奇绝之文,爱不忍释,老懒不复甄录文字,独此书则亲笔细字,录副袭藏,足以知鄙人之于此文,倾到至矣!”
吴汝纶欣然为严译《天演论》制作序文。至于当时维新派的其他人物,更是对它称羡不已。康有为一向自视甚高,目空一切,但从梁启超处看到《天演论》译稿后,亦谓“眼中未见此等人”,承认严译《天演论》为“中国西学第一者也”。梁启超一直钦佩严复,他是较早读到《天演论》译稿的一个人,随后推荐给康有为看,《天演论》还未正式出版,他就加以宣传,并根据《天演论》做文章了。所以,《天演论》在正式出版之前,就已誉满于主张维新的士大夫间。及至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出版以后,其影响于社会就更深远了。当时,小学教师往往拿这本书作为课堂教本,中学教师则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做作文题目,青年们也不顾长辈的反对,偷偷地阅读《天演论》。事实上,不过几年,《天演论》便变成志士仁人救国理论的根据,而“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等新名词,也成了社会上最流行的口头禅。许多人甚至将这些名词做为他们自己或子女的名字。胡适、鲁迅对这段心路历程有很生动的描绘,胡适在《四十自述》中说:
《天演论》出版之后,不上几年,便风行到全国,竟做了中学生的读物了。读这书的人,很少能了解赫胥黎在科学史和思想史上的贡献。他们能了解的只是那“优胜劣败,适者生存”的公式在国际政治上的意义。在中国屡次战败之后,在庚子辛丑大耻辱之后,这个“优胜劣败,适者生存”的公式,确是一种当头棒喝,给了无数人一种绝大的刺激。几年之中,这种思想像野火一样,延烧着许多少年的心和血。“天演”、“物竞”、“淘汰”、“天择”等等术语,都渐渐成了报纸文章的熟语,渐渐成了一班爱国志士的“口头禅”。还有许多人爱用这种名词做自己或儿女的名字,陈炯明不是号竞存吗?我有两个同学,一个叫孙竞存,一个叫孙天择。我的名字也是这种风气底下的纪念品。……[10]鲁迅回忆自己少时在南京求学的情形:看新书的风气便流行起来,我也知道了中国有一部书叫《天演论》。星期日跑到城南去买了来,白纸石印的一厚本,价五百文正。翻开一看,是写得很好的字,开首便道:赫胥黎独处一室之中,在英伦之南,背山而面野,槛外诸境,历历如在几下。乃悬想二千年前,当罗马大将恺撒未到时,此间有何景物?计惟有天造草昧……
哦!原来世界上竟还有一个赫胥黎坐在书房里那么想,而且想得那么新鲜?一口气读下去,“物竞”“天择”也出来了,苏格拉第、伯拉图也出来了,斯多噶也出来了。[11]
胡适、鲁迅的上述回忆,颇具代表性,同时期大多数青年知识分子都经历了类似的思想历程。一句话,《天演论》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启蒙中国青年的理论教科书。
为什么严译《天演论》能成为一本畅稍书,能在当时产生轰动一时的社会效应?康有为赋诗“译才并世数严林”,林纾翻译的作品体裁是小说,自然容易引起读者的兴趣,而严复所译则都是理论著作,不是消遣读物,但它同样吸引了相当数量的读者,并引起人们严肃认真的思考,其故安在?这得从19世纪下半期西学输入状况谈起。在《天演论》出版以前,人们所接触到的西学书籍,只是江南制造局和广学会传教士所出版的一些译著,它们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宗教的书,最重要的是《新旧约全书》的各种译本。第二类为科学和应用科学的书,当时称为‘格致’的书。第三类为历史、政治、法制的书,如《泰西新史揽要》、《万国公法》等书。”[12]这些书当然不能满足人们追求新知、了解世界大势的要求。甲午战争以后,从鸦片战争以来积累的民族矛盾,已使人们对中国的前途和命运深感忧虑;恰好在《天演论》出版的那一年——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德国、沙俄、英国、法国、日本等帝国主义国家争先恐后地掠夺“势力范围”,要求租借地与筑路权,中国面临西方列强“瓜分豆割”的严重局面。中国的每一个爱国志士都不禁要发出这么一个问题:中国是真的要亡国了吗?还是可以奋发图强、重新振兴呢?《天演论》就是回答这一问题。它告知人们:中国面临真正的民族危机,因为侵略中国的国家,无论在德、智、力诸方面,都要比中国具有优势,根据《天演论》中“优胜劣败”的规律,中国将要灭亡了!但是该书又诱导人们:人们只要“任天而治”,按照历史规律运动,迈上近代化的轨道,人治日新,国家就可永存,种族就可免于灭亡之险。严复借着《天演论》的翻译而呼吁:只要发愤自强,中国仍可得救,存亡生死之权仍旧操之于我。《天演论》就这样在民族危难中敲起了“救亡”的警钟。
但是仅有外部的社会氛围是不够的,如果没有严复在翻译上所下的功夫,要在读者中产生深刻影响并满足他们的好奇心也不易做到。我们先从微观上找一个例子,也许有助于我们对严译的认识。当代著名翻译家王佐良先生曾将严译《天演论》与赫胥黎原著作了比较,发现严复对原著作了戏剧化的文字处理,试以开场白为例,译著为:
赫胥黎独处一室之中,在英伦之南,背山而面野。槛外诸境,历历如在几下。乃悬想二千年前,当罗马大将恺撒未到时,此间有何景物。计惟有天造草昧,人功未施,其借征人境者,不过几处荒坟,散见坡陀起伏间。夫灌木丛林,蒙茸山麓,未经删治如今日者,则无疑也。再看原文:
It may be safely assumed that,two thousand years ago,be fore Caesar set foot
In southern Britain,the whole country-side visible ftom the windows of the room
in which write,was in what is called“the state of Nature”.Except,it may be,be
rais ing a few sepulchral mounds,such as those which still,here and there,break
the flowing contours of the downs,mans hands had made no mark upon it;and the
thin veil of vegetation which overspread the broad-backed heights and the
shelving sides of the combs was unaffected by his industry.
两相对照,就可以发现严复是把整段原文拆开而照古文习见的方式重新组句,原文里的复合长句在译文里变成了若干平列短句,主从关系不见了,读起来反而更加流畅,原文里的第一人称在译文里变成了第三人称“赫胥黎”,这就使译文读起来像中国古代的说部与史书,史书的开头往往是太史公曰、臣光曰之类。再从风格上看,原文系理论著作,故开头就一板正经,而译文则比较戏剧化,将人们置身于某种历史场景之中。严复之所以要做这样的文字处理,其中一个原因是他要把此书译成一本有强烈的历史意识的著作,所以他也就调动他所掌握的种种风格手段来增强读者的历史感。这对于一部纵论人类亿万年来通过物竞天择的无情斗争而演化到今天的重要著作,无疑是完全适合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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