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琳达想着他,他最后也对不起陶军了。他们做他们的,他做他自己的。同一个天花,同一个女人。同一步进行。只是中间隔着一道门。只是陶军是实物,他是幻象。
血液如缺堤的河流涌进脑海,关闭的视网里就只有琳达,琳达。她如安吉莉娜的嘴唇,微露如小布兰妮的酥胸。他一遍又一遍想象,最后想着那如花瓣的红唇就在眼前慢慢绽放,内心的郁闷才猛然溅出,床单上布满他淋漓尽致的宣泄。
第10章 逃跑
这晚上方原又失眠了。海城的夏天,开空调都嫌闷热。
客房的这台空调太老旧,制起冷来,一会儿像木匠拉锯,一会儿像重症哮喘病人在爬楼梯。
今晚他没有开灯,在夜色里发呆,想过去的事情。
小区的路灯从耷拉下来的窗帘一角,透进了一片橙光,斜斜的三角型,打在墙上,像一条胖女人用得变了型的内裤,突兀地晾在半空中。
只有在这样的幽暗中,方原才会忧伤地想起从前。
入狱前他年少轻狂。招摇过市,打打杀杀,以为英雄,进去后狗熊都不如。就差没吃狗屎了。也许人年轻都会经历生命中最危险的时光,不需要信念,也会让他在刀光剑影中无惧起舞。
五年前的过去对他来说,似乎是一出怀旧的戏。惨烈的镜头在夜里一一拉回。戏依着倒叙,越往前,人物就越多。那些来自五湖四海,三山五岳,粤语称作“监趸”的人,他很想一一忘记,却又常常在某些场合突然记起。他有时竭力想留住的,是一些温馨的镜头,却偏偏压不住脑海里深埋暗角的一些枝节,它们像沉渣一样泛起,像泡过了的茶叶拿来风干了又再度发涨,发酵,喝不掉,也倒不了。
今夜他突然又想起,第一天进牢时被人用冷水浇身,被罚跪,被撞头,被喂屎,一连十几天仍要光着身子,拿着水瓢服侍十几个人洗澡的糗事。在半露天的水池边,他半跪在冰一样的池边,一瓢瓢地给他们冲身……
眼泪像两只小虫子,缓缓爬过他苍白的脸颊。悲伤的时候,哥,妈妈,瓜儿这些亲人,像过场一样闪现。甚至小芳,她少女时的容颜。毕竟,凭着对她的思念,在里面那几年,在深夜,他拿手在被窝里摸了自己多少遍,心里喊了她的名字多少次了。只有他自己知道,被单的里面,他为她留下多少颗激越荒废的精子啊!直到看见她在沱江边拼命搓衣服的木桶身段,他才彻底停止这种自慰行为。
那个在少年人心中美奂美仑的身体和甜美笑靥,今天看来多么荒芜。原本以为,屈辱与卑微,爱与恨,会被海城带漂白粉的自来水的清洗殆尽,但那一生无法褪去的心头隐痛,却在今夜纷至沓来。
只好安慰自己,没有这些经历,自己不会呆在这儿。他要在这个霓虹闪烁,晚上看不到星空的城市,拿回他青春付出的所有回报。
方原有点想母亲了。不知她老人家腰骨现在还疼不疼。妈妈生他时落下了风湿,后来老爸不在,哥哥在外,里里外外,那些粗重活把她的腰也扛歪了。所以方原怎么坏,心里最终还是有妈。他小学基础不错,成绩很好,有他妈的功劳。五年级开始,他的作文在全班写得最好。有一次写《我的妈妈》,他描写妈妈在考试那天早上五点起来,给他做竹筒糯米饭的事,女老师看了连连赞好,老妈看得抽抽嗒嗒地哭了,当众不知害羞地掀起衣角,频频拭泪。也许并不是那个细节让她哭了,而是让她又一次感到,当一个没爹的孩子的妈,是多么辛苦啊。
有些事情,回想起来已很朦胧。尤其那些荒唐的事,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去做。本来老师挺宠方原的,老念他的作文,数学比赛也拎他出去跟县重点中学的人角力。后来跟刘大伟他们几个狐朋狗友混上以后,一切都变了。
大伟是个孤儿,而且家徒四壁。地上只有一堆干草,那就是大伟的床。大伟也没有桌子,吃饭和写字只能趴在地上的破纸皮片上。别说可以点油灯,煮南瓜当饭时,也只能拿支毛笔往油瓶子沾一下,再往锅底刷一刷。菜里没有一天是可以看到油光的,那层薄油只是用来保证锅不被烧糊。没有人知道大伟的爹是谁。他妈生他时,自己在果园的弥猴桃树下一躺,瞅他脑袋出来后,拿块瓦片往脐带一割,然后摘了几片很大的野芋叶子,抱着湿滑的他和胎盘一起回了家,弄到他成人以后,皮肤也经常发痒。
那晚大伟妈还用胎盘煮熟了,当瘦肉吃。不到一个月,营养不良的产妇就吸了地气,感冒发烧,没两天就死了。大伟被妇女主任抱到了邻村的姑姑家。9岁那年,瘦猴似的大伟就被姑父打了回来,说靠他不如靠政府。政府果然让他有书读有饭吃。但大伟老嫌自己吃不饱,更嫌别人看不起他,十二岁就开始带着几个穷孩子抢那些有零用钱的富孩子,偷掉他们家的鸡鸭去换米换钱。
方原家的条件跟大伟不是一个层面,他应该属被抢的那种,但他羡慕大伟的自由和威武。大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没人管束。一伙人每天都有不同的活动,即使是在最单调的雨天,也能想到拿个熬药用的瓦煲,口上架着筷子,去装那些跑到棚子里躲雨的流浪猫。流浪猫也好,家猫也好,一旦落入陷阱,就是大家过节的一天,伙伴们分头烧水,拨毛,开膛,剖腹,去肠……小猫剁开来不够一人半碗,腥腥的,但在一群饿狼一样的孩子手里,一会儿就啃得只剩泥地上的几根骨头,还有被雨水冲散的一根根黄毛。
方原那时觉着这种生活太刺激了。呆在学校和家里只会令他终日沉闷,头霍霍地疼。跟大伟一起扎堆的好处还在于没人敢对他说不。很快,在当地出来混的那些人里,方原小有名气。他喜欢周围的孩子怕他的样子,就连工厂里的小青年,见到他也要给他敬上一根香烟。他挺享受别人给他的这些面子。
开始他为了埋堆,经常偷家里的钱物出来给大家分享,后来跟家里人翻脸,家里人对他实行了封锁。他们像一群老鼠一样,整窝挪到了县城的出租屋。没有什么比群居生活更令一个少年心旷神怡的了。每天中午起床,下午泡迪厅,只是晚上心里有点空虚,但他始终没有碰白粉。大伟怎么拉他,他都没沾上。方原心里有条底线,是因为老妈曾警告过他,如果他吸毒,她就立即投江而死。那时城里的一些夜店,无论生意多么好,都得留一张台给他们。成就感就是这么来的。开饭店的,摆摊的谁敢得罪他们,大伟两句说不好就动手给人砸个稀巴烂,有铺面的人每个月都得给他们送点钱。有些老板有一些收不回的烂账,也花钱雇他们拿着铁棍和火药去收;最喜欢遇上那些有仇家的,雇他们去“摆平”对手,一单就能挣好几千。
也许吃多了偷回来的鸡,摸回来的狗,不到十八岁,方原的身高就接近一米八,他块头不大,但肌肉精瘦。他身手敏捷,手起刀落,绝不手软。两年下来,和他们一起砍过多少人,干过多少事,他自己也很模糊。只记得最后一次为小芳,他们出手太重了。
当时还以为人被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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