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仇人的骨灰_钟伟民【完结】(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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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脑袋,可不是人人能有的,怎样修炼“无中生有”大法?就最值得研究。

  最方便,当然是借助幻想,譬如说,幻想你的男朋友忽然变了一只大公猪,在客厅里走来走去。大公猪会做什么?你会跟他说什么?

  “说好了明天去日本,你变了一只猪,怎么能上飞机?就算上了飞机,护照上没贴个猪头,怎么入境?”于是,你万分苦恼,越想越深入,越想越悲哀,一篇人和猪相恋的文章,就这样产生了。

  佛说:空有不二。意思就是:“空”和“有”,不是对立的,是相辅相成的同一件事情;因为总得先有“空”的状态,才能“有”;例如,你要“有”东西,首先要弄来一个“空”的袋子;袋子如果满了,不空了,就不能载东西了。

  当你感到“空空如也”,恭喜你,你很“空”,就等于你有无限的可能,你是一个只载了空气的大布袋,是一个无底深潭,是一条半年没吃东西的大鳄,是一辆没有载人的大巴士,天地间万事万物,俯拾即是;总之,你想怎样,就怎样。

  “无中生有”大法怎么具体施展?

  唉,我不是正在“施展”给你看吗?

  “思考”方法

  有一种“思考方法”,很奇怪,比方说,有一个男人,吃了你这块粉嫩的上肉,不旋踵,又去吃别的红肉或者白肉,甚至黑肉;东窗事发,男人热爱偷吃,偷吃还不抹嘴的习性暴露,你好难过,觉得所托非人,平白让他吃尽甜头;然而,你最后还是原谅他,为他开脱,理由是:“他是一个浪子。”或者,更严重一点:“他天生就是一个浪子。”

  似乎,只要给当事人或者犯事人一个“恰当”的名词,一个“身份”,他就可以被饶恕;因为他的“身份”,例如,浪子,足以“肩负”相应的罪行。如果“浪子”或者有“浪子特质”的人是个讲师,是个长发披肩的露宿者,这些人,碰巧喜欢摄影、绘画,或者文学;“喜欢”就够了,不一定要有才情,有天分;他被饶恕的理由更堂皇了,大家会说:“没办法,他是一个艺术家。”

  好多年前,有一个“诗人”带着两个老婆迁到外国一座岛上,日长无事,“诗人”用斧头砍死老婆,自杀了。因为他的诗写得朦胧,诗评家读了,自我感觉良好,他砍老婆,忽然就多了好多学术上的理由;其实,那是两回事。

  他诗写得好,是个“诗人”,这是“身份甲”;他当老婆是老柴,傻笑着劈柴,是个“神经佬”,这是“身份乙”;作为一个神经佬,他跟普天下的神经佬,包括青山医院的神经佬,没有分别;他的罪行,也不应该因为他有另一个“身份”而格外“高贵”。

  我们优秀的香港警察抓到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贼,移送法院,你认为辩护律师,会不会这么说:他打劫银行,抢金饰手表,遇上追捕,当然应该反抗;警察职责所在,应该开枪;我的当事人既然有枪,当然也应该还击;警匪驳火,途人,当然会有伤亡;大家忠于职责,各有明确身份。法官大人,我的当事人杀人拒捕,作奸犯科,全因为他是一个“匪徒”,他天生就是“匪徒”,而且是公认的“匪徒”,根据一般的“思考方法”,尤其女人常用的“思考方法”,法官大人,你应该判我的当事人,也就是这个“匪徒”无罪。

  对催人岁月的抗议

  女为悦己者容,为嚼牡丹的牛,也容。

  吃饱饭,恶徒只想到剔牙;淑女,都拿出补妆的匣子,用唇膏和画笔涂嘴;一张嘴,两片唇,涂得姹紫嫣红,五色缤纷;涂完脂,抹过粉,对镜撮嘴发出啧啧声,满意了,华灯下,果然焕发多几分杀死人的妩媚。

  米兰·昆德拉《无知》有一段字字到肉的情节:一个女孩,为了“破碎的爱情”,为了一连串“莫须有”的原因,决定寻死;她和同学们到山里一家小旅馆宿营,事前,她偷了母亲五颗安眠药。

  当同学们睡规定要睡的午觉,她走上山路,走向山脊,零下十度,天,好蓝。她吞了安眠药,没多久,睡意来了,“她知道,结束的时刻到了,太阳在她的头顶,明明灿灿,明明灿灿……”这时候,她做了一件少男少女很有共鸣的事:从袋子里拿出一面镜子,拿到面前,端详着,她是那样的美丽,她不想丢下这样的美丽,“她为了自己的美丽而感动,为了撼动她的美丽、扭曲她美丽的这股感情而感动”;她,忽然怜悯那即将消逝的美丽;然而,睡意更深了……

  幸运地,女孩让人找到了,冻伤的手指能保住,但左耳变黑了,要切除,她的美丽,在手术刀下,被迫打了折扣。“这一切,竟然和她的预期背道而驰!”她想把未来废除,要美丽变成永远,偏偏失去了一只嫩滑的左耳!

  昆德拉这个老头,对女孩们爱美爱得要死的“深层心理结构”,挖苦,也挖得够深的。文学,真正的严肃文学,就是有这种痛苦的洞察;作者把目标人物和人物身上的瑕疵放大,置于灯下人前;我们看了,会心微笑;然后,泣不成声。

  我们都是从那样的美丽和青春走过来的;为猪唇,不,为朱唇抹彩,对岁月的无情蚕食,说到底,只是一次抗议,一种徒然,一份无奈。

  画中人

  十九岁那年,他在理发店一边让人剃头,一边看杂志;杂志,其实是拍卖行印发的图集,那些中国人画的油画下面,都有个底价。

  编号66那一幅,画的是一个长发女孩,女孩眼睛乌亮,因为只画了大半边的脸,鼻子在暗影里翘得更秀气,嘴唇好饱满好红润;女孩在那个让颜料黏牢的世界回头,柔光,就投在她那张脸和从黑连衣裙的长袖里伸出来的一只手掌上。“这书能不能让我带走?”他问理发师;那时候,满头烦恼丝,总算暂时理顺。回家,他把那幅题为《北京姑娘》的图画裁好了,镶在镜框里悬在睡房墙上。他的这个房间,甚至他的人生,似乎都缺乏一个“重心”或者一个“主题”,那幅画挂在床前灯下,她的回眸,在孤寂中凝固,喜怒哀乐,从此,仿佛都以她的黑眼珠为轴心向八方辐射。

  他爱上了这幅画;而且,爱上了画中的女孩。

  这其实是两种不同的爱,爱一个人和爱一个人的倒影,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但那年头,他太年轻,以为是同一回事。

  那幅画在香港和大陆的美术馆展览过;展览过的画,大概到了拍卖行,更能卖个好价钱。半月后,他按图集所标示的时地找到拍卖会场,登记了身份资料,领了个牌子,他就坐到前排,等候竞投目标画作。

  “两万?两万五!三万!有没有人出多过三万?四万!四万……”拍卖员吆喝着。他心跳得好快,呼吸困难;然而,牌子举了一次,他就恼恨自己收入微薄,耗尽积蓄,仍旧不是那些商贾的敌手。“为什么就要跟我争夺?我爱这幅画,但他们只会把她,把这幅画买下来再卖出去。”他瞪着那个最终以八万五千元投得画作的平头胖子,瞪着他离座办理确认手续;当那幅《北京姑娘》让人搬到猩红的绒帘后,他感到好失落,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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