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端的权利_史蒂芬茨威格【完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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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禁止,禁止,何等可憎的腔调啊!在惊疑中,人们会问自己,在这么多的禁止之后,允许留给日内瓦人的还有什么呢?不多了。允许他们去活、去死、去干活、去服从,以及去教堂。这最后的一项,实际上岂止是允许,而且如缺席就要严惩的。如果自由市民不去所属教区听传教讲道的话,就倒了霉。星期日两次,一周三次,还有专为儿童的特别教诲时间。高压统治的重视,甚至在主日也毫不放松。在主日,仍然是一连串的责任、责任、责任,毫不宽容。整整一周,用辛勤劳作换得每日的面包,到了周末这一天,则礼拜上帝。一周为劳动,星期日为教堂。这样撒旦就得不到或保不住立足之地,即使在罪人中也不可能。就这样,自由和生命的快乐就此告终。

  在惊疑之余,我们不禁要问:一个几十年来已习惯于瑞士式自由的共和城市,怎么能够容忍象萨冯纳罗拉在佛罗伦萨那样严厉的独裁统治呢?一个基本上是快快乐乐的南方民族,怎么能够忍受如此对生命快乐的扼杀呢?为什么象加尔文那样的禁欲者能够有效地扫除成千上万的快乐呢?加尔文的秘密井非创新。他的手段是古往今来的独裁者都用过的。恐怖!加尔文就是神圣的恐怖。让我们直言不讳他说,由于软弱,暴力就无所顾忌地嘲弄人道,并很快就形成压倒之势。把恐怖统治暴虐地强加于一个制度,就会瓦解个人的意志,使社会生活成为不可能。它象是一种毁灭性的疾病,腐蚀灵魂。很快,暴力就成了秘密活动的核心。由于普遍存在着胆怯,独裁者就能在各处找到帮凶。因为当一个人一旦知道他自己被人怀疑,他就会怀疑起他的邻居来。在恐慌之中,狂热分子的行为往往超出了他们暴君的命令和禁令。

  一个有组织的恐怖统治就会创造奇迹。当权威受到挑战时,加尔文毫不犹豫地一再创造奇迹。在这一方面,能胜过他的其他暴君可说是绝无仅有了。没有理由可以认为,他的专制,就象他所有的品质一样,是他理论的合乎逻辑的产物。可以认为,这一神经过敏、幽灵一般却又才智过人的人,对流血是憎恨的。就象他自己所公开承认的那样,他不能忍受残酷的景象。在他统治时期,日内瓦非常频繁地处决和烧死人,他从不参加执刑。在这儿,人们发现了这些热情的理论家最严重的毛病。象这种典型的人,他们(又一次象罗伯斯庇尔)从来没有勇气去目击执刑,更不用说要他们亲自动手了。他们会轻易地下令判处上百或上千人的死刑,只要他们自己内心充满了他们的“理想”、他们的理论以及他们的体系。现在加尔文把严厉地对待“罪犯们”作为他体系的基石,从他的哲学观点来看,他把不懈地实施这一体系看作是上帝所降于他的大任。那就是为什么他无视于自己夭性的激励,不让任何怜悯的苗子露头,有系统地训练自己去残忍。他“磨炼”自己的顽强意志,就好象那是一门精细的工艺一样。

  “我严格训练自己,那样我就有可能更好地向世界上的恶行作斗争。”我们不能否认,这铁一般意志的人在自我训练,使自己残酷无情方面获得了非常的成功。他坦率地承认,他宁愿知道有一个无罪的人受到折磨,也不愿让一个罪人逃脱上帝的审判。在无数次的行刑之中,有一次,由于刽子手的笨拙而将执刑延长为一次可憎恶的折磨。加尔文写了一封开脱的信给法里尔:“没有上帝特别的意志,就不可能发生这种使已判处死刑的人被迫忍受这样长时间折磨的事。”加尔文的论点是,如果关心到“上帝的荣誉”,宁严勿宽。除不恤严刑外,没有办法能使人的行为合乎道德。

  很容易理解,在这样一个前提之下——耶稣基督是无情的,上帝的荣誉要不断地加以“保护”,必然的后果就是杀人。在一个还没有从中世纪脱胎出来的世界里,那可能的结局又能是什么呢?加尔文统治的头五年期间,在这一人口比较少的城市里,绞死十三人,斩首十人,烧死三十五人,七十六人被赶出家门——更不用说那些及时躲开恐怖手段而逃跑的人了。在“新耶路撒冷”,狱为之满,以至于监狱长通知行政长官,他无法再接纳更多的犯人了。牢房里的非刑(不仅仅是对已经判决的,嫌疑犯也一样)是那样的令人毛骨悚然,犯人们自行肆意毒打比进拷打室更厉害。最后市行政会不得不下令,“为了减少类似的意外事故,犯人应日夜上手铐”。加尔文对这些今人厌恶的事情不置一辞。为了建立这样的“秩序”和“教规”,这个城市得付出可怕的代价。日内瓦过去从来不知道有这许多死刑、刑罚、拉肢酷刑和流放,而现在加尔文以上帝的名义统治该地就这样干了。所以还是巴尔扎克说得对,“加尔文的宗教恐怖统治比法国革命最坏的血洗还要可憎”。加尔文激进的宗教不宽容,在道德上比罗伯斯庇尔的政治不宽容更为残酷。如果他有比日内瓦更大的势力范围的话,他会比那可怕的政治平等倡导者放出更多的鲜血。

  尽管如此,加尔文主要不是依靠这些野蛮的判决、处决和折磨来破坏日内瓦人自由的观点。乍一看,当我们读到加尔文著名的“教规”,发现其中论述是何等琐细时,我们会觉得有趣。但如果读者低估约翰·加尔文大师精细的技巧,他是认错人了。他深思熟虑地以特别细的筛眼结出禁网,其筛眼细到实际上不可能有鱼漏网。这些禁律特意涉及一些琐事,所以每一个人都可能受到良心的谴责,并会产生对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的当局永久的畏惧。在我们每天要走的路前面所设置的铁蒺藜越多,我们越难自由地和无忧虑地寻路前进。不久,在日内瓦没人觉得安全了,因为宗教法庭宣称:人只要还在呼吸,几乎每时每刻都会犯罪。

  我们只要打开市行政会的记录簿,就可以看出恐吓手段是何等的巧妙。一个自由市民在参加受洗时微笑:三天关押。另外一个,因炎夏困怠而在布道时间睡觉:坐牢。有几个工人在早餐时吃糕点:罚三天只吃面包和水。两个自由市民玩九柱戏:坐牢。两个人用骰子赌四分之一瓶的酒:坐牢。一个男人拒绝给他的儿子命名为亚伯拉罕:坐牢。一个盲琴师弹了舞曲:驱逐出城。另外一个人称赞卡斯特里奥翻译的《圣经》:逐出日内瓦。一个姑娘在滑冰时被抓获;一个寡妇扑在她丈夫的坟上,一个自由市民在拜神时敬他的邻居吸一撮鼻烟,他们都被传到宗教法庭,告诫后下令做苦工赎罪。如此等等,没完没了。有几个人开玩笑,在主显节把豆嵌在饼里:罚二十四小时只吃面包和水。一个自由市民称加尔文“先生”而不称“大师”,一对农民夫妇按照古代的风俗,一退出教堂便谈论生意经:坐牢、坐牢、再坐牢。一个男人玩牌:纸牌挂在脖子上枷颈示众。另一个人在街上纵情唱歌:他被告知“他可以滚开,到别处去唱歌”,这句话的意思是他被放逐出城。两个游艇船员吵架,无人受伤:处死。两个男孩举止粗鲁,起初判处火刑,之后从宽,强迫他们观看火刑执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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