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知堂书话_周作人【完结】(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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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

  若佛子故食肉,——一切生肉不得食:夫食肉者断大慈悲佛性种子,

  一切众生见而舍去。是故一切菩萨不得食一切众生肉.食肉得无量罪。—

  —若故食者,犯轻垢罪。

  在《吃菜》小文中我曾说道:“我读《旧约·利未记》,再看大小乘律,

  觉得其中所说的话要合理得多,而上边‘食肉戒’的措辞我尤为喜欢,实在

  明智通达,古今莫及。”这是民国二十年冬天所写,与《山中杂信》相距已

  有十年,这个意见盖一直没有变更,不过这中间又读了些小乘律,所以对于

  佛教的戒律更感到兴趣与佩服。小乘律的重要各部差不多都已重刻了,在各

  经典流通处也有发售,但是书目中在这一部门的前面必定注着一行小字云“在

  家人勿看”,我觉得不好意思开口去问,并不是怕自己碰钉子,只觉得显明

  地要人家违反规条是一件失礼的事。末了想到一个方法,我就去找梁漱溟先

  生,托他替我设法去买,不久果然送来了一部《四分律藏》,共有二十本。

  可是后来梁先生离开北京了,我于是再去托徐森玉先生,陆续又买到了好些,

  我自己也在厂甸收集了一点,如《萨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十卷,《大比丘

  三千威仪》二卷,均明末刊本,就是这样得来的。《书信》中“与俞平伯君

  书三十五通”之十五云:

  “前日为二女士写字写坏了,昨下午赶往琉璃厂买六吉宣赔写,顺便一

  看书摊,买得一部《萨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共二册十卷,系崇祯十七年

  八月所刻。此书名据说可译为《一切有部律论》,其中所论有极妙者,如卷

  六有一节云:云何厕?比丘入厕时,先弹指作相,使内人觉知,当正念入,

  好摄衣,好正当中安身,欲出者令出,不肯者勿强出。古人之质朴处盖至可

  爱也。”时为十九年二月八日,即是买书的第二天。其实此外好的文章尚多,

  如同卷中说类似的事云:

  云何下风?下风出时不得作声。

  云何小便?比丘不得处处小便,应在一处作坑。

  云何唾?唾不得作声。不得在上座前唾。不得唾净地。不得在食前

  唾,若不可忍,起避去,莫令馀人得恼。

  这莫令馀人得恼一句话我最喜欢,佛教的一种伟大精神的发露,正是中国的

  恕道也。又有关于齿木的:

  云何齿木?齿木不得太大太小,不得太长太短,上者十二指,下者

  六指。不得上座前嚼齿木。有三事应屏处,谓大小便嚼齿木。不得在净

  处树下墙边嚼齿木。

  《大比丘三千威仪》卷上云:

  用杨枝有五事。一者,断当如度。二者,破当如法。三者,嚼头不

  得过三分。四者,疏齿当中三啮,五者,当汁澡目用。

  金圣叹作施耐庵《水浒传序》中云:“朝日初出,苍苍凉凉,澡头面,裹巾

  帻,进盘飧,嚼杨木。”即从此出,唯义净很反对杨枝之说,在《南海寄归

  内法传》卷一“朝嚼齿木”项下云:

  “岂容不识齿木,名作杨枝。西国柳树全稀,译者辄传斯号,佛齿木树

  实非杨柳,那烂陀寺目今亲观,既不取信于他,闻者亦无劳致感。”净师之

  言自必无误,大抵如周松霭在《佛尔雅》卷五所云,“此方无竭陀罗木,多

  用杨枝,”译者遂如此称,虽稍失真,尚取其通俗耳。至今日本俗语犹称牙

  刷曰杨枝,牙签曰小杨枝,中国则僧俗皆不用此,故其名称在世间也早已不

  传了。

  《摩得勒伽》为宋僧伽跋摩译,《三千威仪》题后汉安世高译,僧祐则

  云失译人名,但总之是六朝以前的文字罢。卷下有至舍后二十五事亦关于登

  厕者,文繁不能备录,但如十一不得大咽使面赤,十七不得草画地,十八不

  得持草画壁作字,都说得很有意思,今抄简短者数则:

  买肉有五事。一者,设见肉完未断,不应便买。二者,人已断馀乃

  应买。三者,设见肉少,不得尽买。四者,若肉少不得妄增钱取。五者,

  设肉已尽,不得言当多买。

  教人破薪有五事。一者,莫当道。二者,先视斧柄令坚。三者,不

  得使破有青草薪。四者,不得妄破塔材。五者,积着燥处。

  我在《入厕读书》文中曾说:“偶读大小乘戒律,觉得印度先贤十分周

  密地注意于人生各方面,非常佩服。即以入厕一事而论,《三千威仪》下列

  举至舍后者有二十五事,《摩得勒伽》六自‘云何下风’至‘云何筹草’凡

  十三条,《南海寄归内法传》二有第十八‘便利之事’一章,都有详细的规

  定,有的是很严肃而幽默,读了忍不住五体投地。”我又在《谈龙集》里讲

  到阿刺伯奈夫札威上人的《香园》与印度壳科加师的《欲乐秘旨》,照中国

  古语说都是房中术的书,却又是很正经的,“他在开始说不雅驯的话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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