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后来在《忽然想到·六》里,又有了更为明确的表述——
我们目下的当务之急,是: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苟有阻碍这前途者,无论是古是今,是人是鬼,是《三坟》、《五典》(相传三皇五帝时的遗书),百宋千元(清代藏书家所藏宋版元版的古籍),天球河图(相传古雍州所产的美玉和相传伏羲时龙马从黄河负出的图),金人玉佛,祖传丸散,秘制膏丹,全都踏倒他。〔2〕
这里实际上是提出了一个现代中国的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争取现在中国人的生存权、温饱权与发展权。这同时也是一个价值尺度:衡量一种文化的价值,应该以什么作为标准呢?鲁迅提出,不能以是“古”还是“今”作为标准——可见鲁迅不是不加分析地“反古”,也并非不加分析地“崇今”;但鲁迅也不是迷信《三坟》、《五典》、百宋千元、天球河图的“越古越好”的“古之迷恋者”,更不是视“祖传”、“秘制”为神圣不可侵犯的“祖先崇拜者”,他是活在现在的中国人,他的价值尺度只有一个,就是看这种思想文化是“阻碍”还是“有利”于现在中国人的“生存、温饱和发展”。
鲁迅就是用这样的价值标准,对始终占据着主流地位的儒家学说做出了他的“价值重估”。——他关注的不是儒家学说的原始意义,而是在当下中国的现实生活中儒家学说所发生的实际作用,也就是后来他概括的“儒效”。〔3〕
我们下面将要重点阅读的三篇文章,就集中了他对“儒效”的考察与思考——他的关注点主要是对中国影响最大的儒家“三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君为臣纲)”说。
一
先读《我之节烈观》。
文章一开始就交代了写作的背景与动因:一些“君子”面对新文化运动引起的社会与思想文化变革,大谈“世道浇漓,人心日下,国将不国”,“叹息一番之后,还要想法子来挽救”,最新的法子就是“表彰节烈”。——其实早在1914年一心一意要复辟当皇帝的袁世凯,就已经颁布过提倡节烈的《褒扬条例》,这是袁世凯全面恢复儒教独尊地位的努力的一个部分。1918年一些人重提“表彰节烈”不过是“故鬼重来”,鲁迅的这篇文章就是对这样一种复辟思潮的回应。
这里还要介绍一个背景:鲁迅这篇文章发表于《新青年》5卷2号。在此之前,《新青年》4卷5号上曾发表周作人翻译的日本与谢野晶子的《贞操论》,周作人在文前写了一段话,特意说明“女子问题,终究是件重大事情,须得切实研究。女子自己不管,男子也不得不先来研究;一般男子不肯过问,总有极少数(先)觉了的男子可以研究。我译这篇文章,便是供这极少数的男子的参考”。——“五四”先驱者对“女子问题”的特别关注,这是很值得注意的,这也是鲁迅、周作人终生关注的问题,以后的阅读中还会涉及。与谢野晶子的文章,首先提出了一个原则:“我们的希望,在脱去所有虚伪,所有压制,所有不正,所有不幸;实现出最真实,最自由,最正确而且最幸福的生活,我们就将这实感作基础,想来调整一切的问题”,对传统的道德提出质疑。接着就对传统的贞操观提出了一系列的“疑惑”,如“贞操是否单是女子必要的道德,还是男女都必要的呢?贞操这道德,是否无论什么时地,人人都不可不守;而且又人人都能守的呢?”等等。最后提出自己的主张:不是否认贞操本身,而是要将其看做是“一种趣味,一种信仰”,而不能当作“道德”,要求“一律实践”。同时又不能将其绝对化,要强调婚姻是男女之间因“爱情相合,结了协同关系;爱情分裂,只索离散”。文章还批评了“对于结婚前失行的女子,无论他是由于异性的诱惑,或是污于强暴,或是由他自己招来,便定他是失节的人,极严厉的责他”的风气。——与谢野晶子的这些观点引起了中国思想界强烈的共鸣,并直接影响了鲁迅《我之节烈观》一文的写作。
而首先做出反应的是胡适,他在《新青年》5卷第1号上发表了《贞操问题》,称“家庭专制最利害的日本,居然也有这样大胆的议论,这是东方文明史上一件极可贺的事”。胡适笔锋一转,对报刊上新发表的几篇“表彰节烈”的文章提出了猛烈的批评,并直指袁世凯的《褒扬条例》;强调“以近世人道主义的眼光看来,褒扬烈妇烈女杀身殉夫,都是残忍野蛮的法律”,是“不合人情,不合天理的罪恶”,“等于故意杀人”。〔4〕
接着《新青年》5卷2号就发表了鲁迅的《我之节烈观》。同期首篇陈独秀的《偶像破坏论》里也提出“我们中国女子的节烈牌坊,也算是一种偶像”,“道德上自古相传的虚荣欺人不合理的信仰,都算是偶像,都应该破坏!此等虚伪的偶像倘不破坏,宇宙间实在的真理和吾人心坎儿里彻底的信仰永远不能合一”。同期,还发表了一篇《社会与妇女解放问题》(作者华林),强调“社会对妇女之情形如何,足征文明之进化与否”,“纲常腐败之旧道德,已不适用于新时代之生活”。——可以看出,这是《新青年》同人,周作人、胡适、陈独秀、鲁迅等的一次协同作战,其中心即是要“反对旧道德,提倡新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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