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草_余杰【完结】(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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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忽然,我的心灵被什么东西触动了一下。心弦如琴弦。我心里暗自想,宁萱的脸庞该靠在我的肩上。我的肩头应当能够承担这样的重量。我有一种欲望,一种想伸出手去揽住她肩头的欲望。犹豫了片刻,还是不敢。

  一晃就是十点半了。宁萱说,她得回酒店了。我想劝她再呆一会儿,话在嘴边跑了几个来回,却没有说出口。

  "那么,我送你回去吧。"我替宁萱披上大衣。

  我们在街道边招了一辆出租车。我们一起坐在后座上。我们的谈兴还很浓,好像是很多年没有见过面的老朋友,有说不完的往事。其实,我们对对方的过去几乎一无所知。正因为一无所知,我们才如此急切地向对方表达自己。我们对对方讲的任何一个话题都有浓厚的兴趣。

  本来,从北大到长城饭店路途很长,但今天在我的感觉里,却是短短的一瞬间--我们还没有谈多少话,车就到了。我们靠得很近,宁萱的肩靠着我的肩,我真希望她一直就这样靠下去。

  在饭店门口,我送宁萱下车,她淡淡地、不动声色地向我说了一声"再见",就转身走进饭店金碧辉煌的大堂。甚至我还没有握过她的手,也没有说更多的话--我还以为,告别至少应当有个简单的"仪式"。但是,我又该对她说些什么呢?我有勇气将我的感情全部表达出来吗?

  回家的路上,车上只有我一个人。外面的灯火不时闪烁进车厢里来,跳跃在我的衣服上。我又陷入无边的孤独之中。幸福感和失落感一起折磨着我,我感到自己好像是一个在翻腾的海浪中时隐时现的孤岛。

  女诗人艾米莉?狄金森说过:"与自己作伴是最高的快乐,我们内在的听众就是我们自己。"她能够做到,她把自己锁在巨大的宅院之中。但是,我做不到。我不认为"孤独是迷人的",我认为孤独是折磨人的。

  我要告别孤独。

  我要宁萱到我的身边来。

  我要每天都跟她呆在一起。

  我要我写作的时候她就在旁边凝视着我。

  二、宁萱的日记

  一九九九年十月七日

  那天,听说公司要派人到北京出差,我自告奋勇要去。老板感到很吃惊,因为在此之前,我是公司里最不愿意出差的员工。每次派我出差,老板都得亲自给我做上大半天的DOUB

  LE_QUOTATION思想工作"。这一次,我却"不招自来"。我心里却在偷偷地笑:谁也不知道,我到北京的真正目的是去看廷生。

  我多么想早一点见到他啊。我最害怕坐飞机,每次坐飞机,我都晕得厉害。而一下飞机,又得强打精神,马不停蹄地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奔波。但是,为了与廷生相见,我不再对飞机抱深刻的偏见--它毕竟在空间上完全改写了我们之间的距离。两千里路的云和月,今天折算成了两个小时的飞机航程。要是在古代,江南的读书人进京赶考要走多少天呢?他们的娘子又将在家中等待多少天呢?

  一到饭店安顿下来,我立刻就给廷生打电话。我想给他一个惊喜,而我确实也做到了--从他接电话的声音里,可以想象出他惊喜的神情。

  我们约好傍晚六点在北大南门门口见面。

  忙完了一天的公事,老板在饭店里请客户吃饭,要我作陪。我推说太累了,有点不舒服,便溜出饭店,叫了一辆出租车直奔北大。

  快到北大南门的时候,我在他的传呼机上留了言。

  北大,前两年我来过,来了以后却很失望。它也充满了浮躁和骚动的气息,与外面的世界一样。本来,它应该是无论外边的世界怎样沸沸扬扬,自己依然岿然不动。

  北大不应该处于中关村这个"瞬息万变"之地,它似乎应当坐落在桃花源之类的地方。

  北大的南门张灯结彩,有些不伦不类。我站在南门西南方向的一个角落里。这样,我就能够先发现他,并且先观察他一番。我占据了一个"有利"的地形。

  几分钟以后,我看见一个男孩推着一辆半旧的自行车从校门里走出来。他穿着白色的夹克衫和蓝色的牛仔裤,中等个子,白面书生,文文弱弱的,一看就是大学里那种嗜书如命的男生。他的头发被风吹得乱蓬蓬的,跟公司里那些西装革履、头发上打无数的摩丝的男性白领迥然不同。

  肯定是他。

  我暂且不动声色,看他能不能辨认出我来。他在电话里那么有把握,是不是真的有心灵感应呢?

  许多读过他的文字的人,也许会将他想象成一名怒发冲冠的侠客,而不会想到他是这么一个貌不惊人的学生,文弱而单薄,羞怯而腼腆。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们会惊讶于他们所想象的"廷生"与廷生本人之间的巨大差异--这一落差足以形成瀑布。

  这是因为他们没有真正读懂他。

  而我,在给他写信之前,就隐隐约约地勾勒出了他的模样--跟眼前的他一模一样。

  他在门口张望了一下,他的目光扫描到了我。他发现了我。他的目光差点就与我的目光相遇,但他又将目光跳开了。他似乎认出了我,却还有些踌躇。

  我心里想,可怜的"孩子"啊,你为什么如此害羞,不敢走过来直截了当地询问我?

  不出我所料,他掏出手机,借着彩灯的灯光,埋头拨我的手机号码。我看着他拨号,然后把手机放在耳朵边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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