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圣经》的时候,我被这段话深深打动了:
一个人若有一百只羊,一只走迷了路,你们的意思如何?他岂不撇下这九十九只,往山里去找那只迷路的羊吗?若是找着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为这一只羊欢喜,必为那没有迷路的九十九只欢喜还大呢!(《马太福音18:12-13》)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只走失的小羊羔啊。上帝不会不管我的。
可是,什么时候,我才能够在上帝精心的指点下,找到一个最终属于自己的家呢?
现在,这个家就在面前,我就在这个家之中。他就是上帝派到我身边的使者。
此刻,我被喜悦所笼罩了。这种喜悦将伴随我一生。
他曾经告诉我,他能够一手拿笔写作,一手拿铲子炒菜--难道今天他要向我展示一下他在厨房里的手艺?
第八章 泉水
你曾经告诉我,诗人奥登说过:“我们应当相亲相爱,否则就会死亡。”我真想把这句话高声告诉机舱里的每一个人,告诉那些疲惫的商人和心事重重的官员,告诉那些认为权力比爱情更有力量、更有价值的人。
一、宁萱的日记
两千年五月七日
我登上了回去的飞机。这是我无数次旅程中最特别的一次,也是让我"悲欣交集"的一次。
这次,在北京呆了一个星期,我仿佛过了一生,又好像只眨了一下眼睛。这七天里的每一秒钟,都像一幅幅照片定格在我的心中,让我回味无穷。
七天胜过七年。
我真真实实地跟我的爱人一起生活了一个星期。在这七天里,我们每时每刻都相依相伴,寸步不离。他就在我可以拥抱到的地方,我牵着他的手,握得很紧,把他的手都握出了红印。我害怕他突然离我而去,那么我还能够平静地回到我昔日的孤独之中去吗?
在房间里的时候,我可以听见爱人轻轻的呼吸声。然后,我在爱人的呼吸声中安然入睡。
他写作,我在一边看书;他去图书馆,我也跟着去。北大的图书馆大得超出了我的想象。面对着这浩如烟海的书籍,就如同面对天穹上灿烂的星辰,个人显得多么的渺小。他指着一个座位告诉我,那就是平时他经常坐的位置,他就在那里看书、写论文、甚至给我写情书。那个座位在阅览室的东南角,上午阳光充足。于是,我也坐到那里看书,我的脸沐浴在阳光下。我一边看书,一边得意地想象着,在以前那些日子里他如何在这里给我写信。想着想着,我的脸上就洋溢着幸福的笑容。那也许是我最美丽的时刻。我骄傲地想,要是达?芬奇看见了我此时此刻的笑容,他会情不自禁地在画布上留下一笔的。我的微笑,将比蒙纳丽莎的微笑还要神秘。子孙们会绞尽脑汁地追问:她何以绽放出如此纯粹的笑容?
在外面玩回来晚了,我们便一起煮面条吃。最普通的西红柿鸡蛋面。不过,他照样要在里面放大勺大勺的辣椒。我们各自一个大碗,像是在吃山珍海味。我想起他以前在一封信中曾经写到过的军训生活,那时他和战友们也把一碗面条当作人生中最大的快乐。其实,人是很容易满足的。
家里没有洗衣机,我便把我们两人的衣服都泡在脸盆中洗。我第一次洗这么多的衣服,第一次给男孩洗衣服--除了我弟弟之外。我一边洗衣服,一边情不自禁地哼起歌来,发自内心的快乐是无法掩饰的。
当我把衣服一件件地晾在阳台上的时候,好像做了一件伟大的事业,比签订了一份上百万的合同还要高兴。
他忽然从我身后伸出手来,紧紧地把我搂住,搂得我快要透不过气来了。我故意发出尖叫,清脆的声音像破碎的玻璃一样,在阳光下飞翔。而他轻轻地替我吻去额头的汗水。
早晨的阳光从晾衣架上的衣服之中透过来,我呼吸着菊花的香味,闭上眼睛,依偎在他的怀抱里。我轻轻地吻着他的喉结,他被我弄痒了,朗朗地笑出声来。
然后,他缠着吻我的额头、我的脸庞和我的唇。我开始还试图躲闪,但很快就放弃了,我以更快的速度吻着他。
时间要是在这一刻停顿,我愿意付出浮士德的代价。
他是一个标标准准的好男子。他不抽烟、不喝酒,他的生活非常有规律,这在从事写作的年轻人之中实在是很少见的。与他凌厉而尖锐的文风不同,他在日常生活中非常温和而节制。他对我的照顾,从吃饭到穿衣无微不至。他是一个天生的好丈夫,即使他不是一个下笔千言的写作者、不是一个挑战邪恶的思想者,他身上的千般好处,也会让我由心动而归属。
在机场分别的时候,我走入进站的通道,与他挥手告别,他的身影一从我得视线中消失,我的眼泪就夺眶而出。我发现我是如此地爱他--我想一直保持着在他怀抱中的感觉。
他像一团火,将我这块千年的冰融化了。
这时,我才知道什么叫"相见时难别亦难"。
我答应他,今年之内,我将到北京跟他一起开始新的生活。
我在飞机上写下这篇日记。我的心好乱,从来没有这样地乱,我不知道该写什么。我合上日记本,开始给他写信。我是那样想给他写信,虽然我们刚刚分开不到一个小时。
我像快要在水中淹死的人一样,我把他当作一根救命的稻草--我必须时时刻刻跟他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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