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在这里哭泣_余杰【完结】(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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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角的整个作战计划是建立在速战速决的基础上的,对旷日持久的攻坚战没有心理和物质上的准备。当黄巾军在那些设防坚固的武装据点前迟滞不前时,张角没有及时对黄巾军的整体战略作根本性的调整,这时他应该命令黄巾军绕过那些设防坚固的据点,以最快的速度把农民军集中起来,然后挑选精锐的优势兵力兼程南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捣首都洛阳,把东汉王朝的根基拔除。地方武装对保护他们切身利益的战斗很积极热心,对保护东汉王朝的热情显然要差一级。当黄巾军的进攻矛头转向东汉中央政府时,他们会"明智"地保存实力,不愿把他们费尽心血建立起来的武装力量投入和自己切身利益没有多大关系的冒险。再说他们对东汉王朝的印象也很不好,这个靠宦官支撑的腐朽政权早以失去了吸引他们效忠的威望,让洛阳那些权贵吃点苦头他们心里也许会好受一些。如果中央政府在农民军的打击下垮台或力量衰弱,政府权力重心就会由中央偏向地方,这对地方军阀显然有益无害。基于上述原因,中央政府一旦成为黄巾军率先攻击的焦点,极有可能陷于孤立无援的逆境,农民军取胜的成算还是相当大的。遗憾的是:张角没有作这样的战略调整,他的军事知识太有限了。黄巾军被地方军阀牢牢地套住了,宝贵的时间延误了,有利的时机很快丧失,东汉政府赢得了喘息之机,得以从容调动大部队来部署战略反攻。甲子年的后半期,东汉政府调动讨划羌部落的军队来对付黄巾主力,那些凉州部队和羌人打了上百年的恶仗,积累了丰富的战斗经验又强悍善战,没有经过训练的农民们不是他们的对手,开始品尝连战皆北的苦味。张角看到黄巾军大势已去,忧虑成疾,在最关键的时刻病死在床上。黄巾军失去了领导中心,无法组织统一的抵抗活动,在政府军的攻击下大规模地溃败。于是这个历史上第一次有组织有预谋的农民大起义以土崩瓦解的局面告终,前后只支持了十一个月。黄巾部众被地方军阀收编,头领被送上断头台。

  黄巾大起义就这样迅速走向失败,作为胜利一方的东汉王朝也随之走向末路,世界再也不能恢复以前的原状了。那些地方实力派军阀在镇压黄巾军的战斗中力量迅速壮大,并取得压倒中央政府的优势,开始轻视中央,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自行其是。凉州部队大将之一的董卓利用宫廷内乱把精锐军队开进首都,控制了中央政府,尊贵无比的皇帝成为他手中的傀儡,董卓成为实际上的皇帝。地方军阀不服从他的调谴,在各地割据称雄,全国陷入军阀混战的局面。

  (二)、白莲教和红巾军

  在中国北方瀚海沙漠群过着游牧生活的蒙古部落在十三世纪成为亚洲大陆上所向无敌的武装力量。他们在杰出首领铁木真和他的英雄儿子的领导下东征西讨,建立起一个横跨亚欧,幅员三千万公里的空前庞大帝国。位于中国本土的元帝国是它的最大子国之一,中国人第一次整个民族沦为亡国奴。

  蒙古人在缔造帝国的过程中发挥出惊天动地的军事才能,但他们的政治才能与军事才能不能配合。这些马上打天下的武夫,在和平时期也采用马上那一套办法来治理天下,结果生产力不但得不到恢复反而被进一步破坏,人民的日子也越来越不好过。蒙古人向外扩张并没有任何政治理想,如中国儒家学派所倡导的吊民伐罪;也没有任何高级情操的动力,如基督教、伊斯兰教传播福音到天涯海角。他们向外扩张的目的只有两个:一是掠夺财富美女,一是满足征服欲望。了解蒙古帝国的野蛮本质和立国精神,就容易了解中国人所受迫害的深重。蒙古人统治中国也没有什么政治理想,只是维护蒙古人高高在上的奴隶主地位和任意奴役他人占有财富的特权。蒙古政府没有为帝国官吏制订一套必须遵守的行为标准,因此蒙古的吏治是历史上最糟的。蒙古官员为官一方,一不是为了发展生产,二不是为了为民请命,唯一的目的就是搜括民脂民膏以供其疯狂地挥霍享受。蒙古官员的贪污腐败,跟他们的初期武功一样,也是史无前例的,以致每一个蒙古官员都是一个百万富翁。十四世纪第八任大汗帖木儿曾大力整顿吏治,一次就有一万八千七十三个贪官被撤职,由此可以想见元帝国的贪官之多。元帝国的赋税异常繁重,每一任大汗不知道鼓励发展生产,都把注意力集中在财税上,只知道竭泽而渔。盲目凶暴地剥削辖下的子民百姓。中国人所承担的人均赋税比宋帝国时期要高出几倍,几十倍,有的地方在百倍以上。在这样野蛮的赋税制度下,中国人的血汗被迅速榨干了。蒙古政府最著名的暴政是"赐田制度":蒙古大汗可以随时把中国人视如生命的农田,连同农田上的中国人,赏赐给皇亲国戚。宋帝国破灭后所举行的一次赏赐中,少者赏赐十户数百户,多者竟赏赐十万户。中国人忽然间失去他祖宗传留下来的农田,自己也忽然间从自由民沦为农奴,就象一个被剥光了衣服的人在冬天的荒野上痛哭无告。除了大汗的威力无法抗拒外,任何一个蒙古人,都可以随意侵占汉人的财子女财产,他们经常突然间把中国人从肥沃的农田上逐走,任凭农田荒芜,生出野草,以便放牧牲畜。

  蒙古人根本轻视中国人,他们把帝国臣民划分为四个等级,为他们提供全部税源的中国人被列为第三等和第四等国民。在蒙古人眼中,中国人除了供给他们固定的田赋外,没有别的用处,生命财产没有任何保障,杀死一个中国人只需要缴纳一头毛驴的价钱。蒙古统治中国,从基层起就有严密而彻底的控制。每二十家编为一"甲",首长称"甲主",由政府委派蒙古人充当。甲主就是这二十家的奴隶总管,这二十家就是蒙古总管的奴隶,衣服饮食他可以随心索取;女子财产他更可以随意霸占。除此之外,元政府还严厉规定:禁止中国人打猎,禁止中国人学习拳击武术,禁止中国人持有兵器,禁止中国人集会拜神,禁止中国人赶集作买卖,禁止中国人夜间走路。总之中国人在帝国境内简止就不给当人看,待遇连负重的动物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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