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0余首诗--这里面除去应朋友要求,发表过不到十首之外,其余的都没有发表过。妹妹和朋友为她的诗集出版开始奔走,直到她死去30年后,人们才认识到她的价值。在纽约圣约翰教堂的诗人角,人们献给她的铭文是:
"啊,杰出的艾米莉·狄金森!"
25岁以后,狄金森差不多就与世隔绝了。她喜欢身着白衣,在自家那幢有着棕色的砖、高大树木和一片花园的大宅子里走来走去。客人到花园来喝茶,见到的只是她白色的裙裾隐没在花树之后。人们叫她为"阿默斯特的修女"。
她恋爱过吗?少女时候暗恋过谁?可曾为他心跳?成年之后又对谁动了心,为他一生未嫁?或许是她的同学,或许是她的老师,或许是她家的一个世交,常常来她家喝茶,而她只好偷偷地躲到花丛的后面。
她的老师说出来要吓人一跳,爱默生和梭罗都教过她。
有好事者考证她爱过三个人,一个是并不欣赏她的才华的编辑;一个是牧师,只见过两面;还有一个是法官,一个有妇之夫。有人认为有一首诗是她三段爱情的明证。
我的生命曾两度终止,
在终止之前,它仍在等待,
看第三次苦难的秘密
是否会被时间的手揭开。
如此巨大,如此难以想象,
就像曾经的两次,令我昏厥。
我们只能一次次告别天堂,
一次次梦想着与地狱告别。
这三段感情非但没在对方心里掀起狂风大浪,甚至别人根本就没注意过她的存在。谁会想起这个害羞、娇小、外貌平凡的女子?
虽然她后来成为世界最杰出的诗人之一,可是在爱情面前,她和我们一样,只是一个卑微而羞怯的女子。
她的爱情诗中,我最喜欢的一首是《他用手指摸索你的灵魂》:
他用手指摸索你的灵魂
像琴师抚弄琴键
然后,正式奏乐
他使你逐渐晕眩
使你脆弱的心灵准备好
迎接那神奇的一击
以隐约的敲叩,由远而近
然后,十分徐缓,容你
有时间舒一口气
你的头脑,泛起清凉的泡
再发出,庄严的,一声,霹雳
把你赤裸的灵魂的外衣,剥掉
巨风的指掌抱握住森林
整个宇宙,一片宁静
没有人比她写得更好。一个女子在爱上一个遥不可及的人时,是那么无助、脆弱、谦卑,心随时都会碎掉,无论是远远地看到他,还是听到他的声音,还是闻到他的气息,一点点的只言片语都会刮起飓风,像琴师叩击琴弦,用一点力,琴弦就会崩断,像溺水的人临死前的窒息。狂喜到惊恐,幸福到脆弱。然后是一片宁静,像风的手掌抱住了森林。多美的比喻。
曾经和他并肩走过,他的衣袖飘拂在我的手臂上,像一只小手在挠;每天看报纸,为的是看到他可喜的名字印在上面;一千遍一万遍地读他仅有的几封信,模仿他的签名,然后把这些信背下来,在自己烤面包的时候,做女红的时候,种花的时候,用画外音读给自己听。在别人看来是凄凉,在自己却是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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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狄金森:我说爱情如苦修(2)
几封并不热烈的回信,几次偶然的邂逅,构成了一生的回忆。把仅有的一点点爱情放在心里,一遍一遍地品味,最后酿成了蜜;一遍一遍地涂颜色,把一幅用笔稀薄的素描,最后画成了一幅浓墨重彩的油画。
外表如修女的她也曾经唱过铿锵的爱之宣言《等待一小时,太久》:
等待一小时,太久--
如果爱,恰巧在那以后--
等待一万年,不长--
如果,终于有爱作为报偿
永无报偿,我知道。爱一个人就如同苦修。是我自己愿意穿上芒鞋,拿起僧钵,将金缕衣换成百衲衫,拄起竹杖踏上不归路的。是我一心向佛,我怎敢命令佛向我靠近。
所以,我仍然是一颗修女的心,把你当信仰一样地来爱。我不要求你给我尘世的幸福,甚至我不愿意让你知道我在爱你。
这样,静悄悄的就好,像风的手掌抱住森林。
到弥留之际,我都会守住这个秘密。只是,我想:
为你开花,逃出墓地,
让我的花开得成行成列!
被她爱着的人是多么幸福,可惜他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女子,愿意逃出墓地,愿意为他开花,开得成行成列,等待他从花丛边经过。
爱得那么热烈,爱得那么谦卑,爱得那么高贵,爱得那么幽微。
一场南北战争成就了《乱世佳人》,可对于狄金森来说,战争始终是响在远方的炮火,她躲在自家的花园里,躲在自己的闺房里,躲在属于自己的小小世界里,写诗。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她的单纯成就了她的丰富。
弗吉利亚·伍尔芙说过,一个女人要成为作家,必须有两个条件:
一是有五百英镑的年金,二是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狄金森这两点都具备了。世事的纷扰被她挡在心门之外,她只管让一颗洁白的心在黑暗的泥土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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