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所托,如世间商度隐语者,则子美之诗委地矣。”(《大雅堂记》,《豫
章黄先生文集》卷一七)我们认为对杜甫咏物诗的穿凿附会有两种情况:第
一种是杜诗本有寄托,但那是对于普遍的道理之认识或对于普遍的现象之感
慨,而论者却喜欢附会史事,句句落实,貌似深刻,其实反而降低了杜诗的
意义。例如《病柏》一诗,师氏谓为郭英义作,叶梦得谓为玄宗作,李西涯
又以为伤房劄之作,清末郭曾炘驳之曰:“要皆臆断之论。”(《读杜劄记》
第192 页)其实正如王嗣奭所云,此诗“喻正人摧折,则善类悲之,小人快
之”(《杜臆》卷四),不必落实为专指某人某事。第二种是杜诗本无深义,
但论者曲为解释,例如:
舟前小鹅儿
鹅儿黄似酒,对酒爱新鹅。引颈嗔船逼,无行乱眼多。翅开遭宿雨,力小困沧波。客散
层城暮,狐狸奈若何!
此诗作于广德元年(763)。题下原注:“汉州城西北角官池作。”汉州(今
四川广汉)曾是房琯的任所,此官池即房琯所凿,故又称房公湖。仇兆鳌云:
“卢注谓讽董廷兰辈,非也。公于房相,从无讥刺语。”(《杜诗详注》卷
一二)事实上此诗完全是即景之作,诗中充满了对小鹅的怜爱关切之情,绝
无讥讽之意,卢注固为穿凿,仇氏之辩驳亦有隔靴搔痒之嫌。如果一定要说
诗中有什么寓意,那就是体现了诗人对于弱小生命的爱护,体现了诗人对“物
微限通塞,恻隐仁者心”(《过津口》)的体认,而且这种寓意是自然流露
出来的弦外之音,是不宜深文曲解以附会于具体的人物或事件的。
总的说来,杜甫在成都时期(包括避乱样州时)所作的诗歌有如下特点:
描写日常生活,吟咏平凡事物的诗较多,反映军国大事、民生疾苦的诗较少;
短小的篇什(主要是今体诗)较多,宏篇巨制(兼指古体诗与排律)较少。
这一个时期的杜诗中没有出现《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北征》那样
的大篇,但这并不意味着杜甫创作水平的降低,而只是体现了主题取向和风
格倾向的变化。如上所述,日常生活的细节、平凡的草木虫鱼都成了杜甫笔
下的绝妙诗料,它们的审美价值在诗人的亲切观照中实现了升华。我们知道,
在六朝时代,诗歌几乎成了高门贵族的专利品,诗歌题材大体上被局限于以
宫廷为中心的狭小范围之内。诗人即使把目光投向大自然,写出优美的山水
诗,诗中体现的仍是高远玄妙的意趣和孤芳自赏的感情,即所谓“雅人深致”。
至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则是诗人们不屑一顾的。经常写到鸡犬桑麻的陶诗
在当时完全被诗坛所遗忘,主要是由于这个原因。到了唐代,虽然诗国的疆
域大大的扩展了,但整个诗坛仍未充分注意到生活中那些平凡的题材。王维
虽时时咏及樵夫牧童,孟浩然也写过“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过故
人庄》,《全唐诗》卷一六○)的句子,但那只是作为诗人静谧心境的点缀
和衬托,自身并不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只有当杜甫开始以审美的目光观照
草堂内外的平凡生活和平凡草木之后,这些事物才成为独立的审美对象,从
而堂堂皇皇地进入了诗国。毫无疑问,这不但为诗歌开拓了无比广阔的新天
地,而且使诗歌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发生了密切的关系:写他们的所见所闻,
抒他们的所思所感,从而使诗歌进一步摆脱贵族的独占而走向人民。显然,
这种创作倾向与杜甫在前一个时期的努力是朝着同一个方向的。
对于杜甫在成都草堂的生活和创作,宋人葛立方曾慨乎言之:“其起居
寝兴之适,不足以偿其经营往来之劳,可谓一世之羁人也。然自唐至宋,已
数百载,而草堂之名,与其山川草木,皆因公诗以为不朽之传。盖公之不幸,
而其山川草木之幸也。”(《韵语阳秋》卷六)成都草堂从此成为中国文学
史上的一块圣地,成为后人瞻仰、凭吊诗圣遗迹的场所,草木有知,当感欣
慰。但是杜甫在草堂的经历也不可谓之不幸,因为他毕竟在这里过了一段稍
为安定的生活,得以仔细地体味日常生活中的情趣并仔细地观照平凡的草木
虫鱼,从而写出了那么多优美的诗篇。
六、夔府孤城:对人生与历史的深沉思考
杜甫在成都虽然过了几年较为安定的生活,对他辛苦经营起来的草堂也
怀有深厚的感情,但他内心深处是不愿终老于斯的。早在上元二年(761),
他就说过:“巴蜀来多病,荆蛮去几年?应同王粲宅,留井岘山前。”(《一
室》)仇兆鳌注:“公在蜀而怀楚也,? .襄阳本公祖居,故欲留迹其地。”
(《杜诗详注》卷一○)广德元年(763)春,杜甫在梓州,更明确地表示:
“厌蜀交游冷,思吴胜事繁。应须理舟楫,长啸下荆门。”(《春日梓州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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