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高跟鞋的野兽_楚一一【完结】(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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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寄宿家庭的年轻男主人,名字叫做雷。他的年纪与饶朗相仿,单从外表看起来,是一个普通到甚至会让人觉得有些奇怪的男人——因为从他的身上,几乎挑不出任何一个可以反映他独一无二个性的细节,似乎所有的这些细节,都被他刻意的回避掉了。他留着和每一个IT技术男一样的偏分发型,如果大家都是三七分,那么他绝不会在任何一个再忙乱的早晨,让自己的头发出现二八分的情况;他穿着和每一个IT技术男一样的格子衬衫和宽松牛仔裤,如果这一季绝大多数人选择了黄色和蓝色的格子,他的衣柜里也断然不会出现红色或任何之外的色调;他的鞋永远是白色或灰色,不抢眼也挑不出任何毛病,指甲剪得短短的,绝不会让你从他指甲缝的小渣滓里看出他昨晚吃了什么除披萨和可乐以外的东西——毕竟只有披萨和可乐才是IT技术男的标配。

  如果那时的饶朗,不是受困于自己日益严重的心理症状太过,而还能有一些体力和精力留出来观察身边的这对年轻夫妻,他一定会觉得无比的奇怪:这个世界上,当真会有这样一个完全没有任何个性色彩可言的人存在么?正常到了好像刻意为之,为的就是不让任何人通过自己身上的任何细节,来关注自己、记住自己,来与自己对话、开启任何一个话题,为的就是让自己随时随地可以像变色龙一般,隐没入人群中就能不见了踪影。

  就是这样再正常和普通不过的雷,让每天忙于学业、困于心理问题的饶朗对他没有设半分防备。在饶朗的眼里看起来,雷就像任何一个沉默寡言、不善交流的IT技术宅,就像这个房子里的隐形人,和他之前在娱乐圈见过的无数舌灿莲花的男男女女大不一样,质朴得让人很难对他产生任何好感或厌恶,只会本能的去忽视他的存在。每天早上饶朗起床之后,去厨房里煮咖啡烤土司,这时的雷往往还没有起床;而当饶朗结束了一天的繁忙课业回到家,这时饶朗往往已经吃过橙皮鸡的外卖了,路过楼下的客厅时,雷往往还在公司里忙着编程没有回来。唯有当饶朗深夜不得不下楼使用楼下的卫生间时,才会看到雷每天都穿着相似的格子衬衫和牛仔裤,戴着框架眼镜瞪着一双眼紧紧盯着电视屏幕,全情投入的玩着枪战或者赛车电玩,手里死死的攥着他的手柄,仿佛他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乐趣来源就全寄托在这个小小的手柄之上了。

  为了不提那个同样年轻的女主人?她的名字叫做梅。见过了她之后饶朗才知道,想在国外的金融行业立足需要付出多少的努力,她的工作时长竟然比做IT的雷还要夸张得多。不同于雷好似这所房子里的隐形人,梅是彻头彻尾的隐形,几乎每天都不见踪影,让饶朗几乎要以为她是收拾了一个超大行李箱每天都住在公司里。

  雷每逢深夜,总是雷打不动的在楼下客厅里,沉迷于他的电玩世界无法自拔,这应该是他排解过大的工作压力、舒缓过长工作时间带来的疲劳感的方法吧。而唯有这一天的晚上,饶朗在房间里死死咬着牙、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摔打,终于让心里的野兽沉沉睡去后,大汗淋漓的躺在地板上缓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有了一丝丝的体力下楼去到洗手间,洗一洗自己让自己每一根发丝都黏答答不清爽的满头冷汗。饶朗随意的一瞟,竟然发现雷不在他每天坐着的沙发之上——虽然那个沙发上的凹陷还存在,印着雷屁股和大腿根部的形状,一看就是长年累月都不曾挪窝才能形成的;电视也还开着,放映着赛车游戏这一局失败的画面,在路灯栏杆撞毁汽车的车身之上,还有熊熊烈焰在不断燃烧着,但每天被雷死死攥在手里、像他生命一样珍贵的手柄,却被随意的丢在了沙发之上。

  雷……去了哪里?

  作者有话要说:  小狼狗为什么变野兽了~

  ☆、第58章

  眼前这一幕的场景,说起来,也就是再寻常不过的生活场景——还没来得及关掉的电视屏幕,好像还残留着人腿部皮肤温度的沙发座椅,刚刚从这沙发上起身的人,去了厨房热一片冰箱里的披萨,或者临时接到朋友的酒局电话匆匆出了门,不都是极有可能的,也是再正常不过的生活逻辑吗?

  可不知道为什么,那电视屏幕冰冷的泛着蓝调的光泽,和因电压不稳而发出的滋滋电流声,配合着那样一张空荡荡不见人的红色沙发——此时在饶朗的眼里,那张沙发就好像一张血盆大口般贪得无厌的张着,因为无人落座而觉得腹中空空,贪婪而迫切的期待着什么人主动送进它的嘴里,这样的一幕,让饶朗因为自己眼神那不经意的简单一瞟,却自内心深处升腾起了一股强烈的不安。

  虽然饶朗成年以后,尤其是现在这段时间以来,因为林染带来的压力和各种外部世界的刺激,或许还要加上娱乐圈纷繁复杂的环境,让他的心理症状越来越严重,但是这样一种特别的不安,对饶朗来说还是久违了——这种不安上次发生的时候,还是在很多很多年前,不过数岁的他,进入那个不开灯的房间之前。

  那只已经开始爬上褶皱的大手,其实对他来说是熟悉的,甚至是亲切的,毕竟从幼时起就不知道见过多少次了。但当那只大手,略带着些强硬的力道,抓起了幼年时自己细弱的小胳膊,想要把自己拉入那个不开灯的房间之前,其实他的嘴里说着的话是:“你最喜欢的动画片要开始了,你妈妈不让你看的。到房间里来,我偷偷给你放。”本是一件轻松又开心的事情啊,而且对于那时年纪太小、单纯又容易轻信人的饶朗来说,他对那只大手的主人这样的说辞,从内心深处是深信的,连半分怀疑都没有。

  可是为什么,就是那个不过数岁的自己,那个单纯到令人发笑的小男孩,在被拉进那个不开灯的房间之前,就是不由自主的、莫名其妙的,从心底生出了一种可以说是本能的不安来呢?

  这样的一种不安,唯有在那时出现过。

  再以后,无论饶朗在面对任何冷漠、危险、混乱的局面,无论他的心底产生了多么厌恶、焦虑、恐惧的情绪,其实就连完全失控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但是唯有那样一种自心底本能升腾而起的不安,那种令人不明原因、就是止不住的浑身颤抖的感觉,再也没有出现过。

  但是,令饶朗完全意想不到的,这样一种不安竟然在自己成年以后,在自己远远逃到了异国他乡、想要在一个全新的环境里假装自己也同样可以焕然一新时,在远离了童年那个怯弱无助的自己十多年后,竟然在人没有任何一点点防备的时候,就这样又出现了。

  这不安的情绪,竟然让本来已经没有了一点力气的饶朗,像准备逃生的小兽一般、蓄积起体内平时轻易不会发觉的潜能力量,浑身蓄力紧绷。可就算是身体准备好了,饶朗发现自己的心,还是像幼时一般,面对着这种不安毫无一点办法,只想怂怂的逃开去就好,就像鸵鸟把头埋进眼前的沙子堆,让大脑混乱的恐惧已经容不得任何理性的思考。

  所以饶朗下一个举动,就是用最快的速度收回了自己的眼神,然后想要逃开这看似血盆大口的红色沙发和泛着冰冷蓝光的电视屏幕一般,快速奔上楼梯,想要向着自己的房间里面躲去。饶朗想着,可能要到自己转身锁上房间门的那一刻,这种不安才会稍微消退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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