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空华却不再是那个楚则昀。他总考虑着艳鬼的意愿,细致入微,小心翼翼。把家安在学馆旁是因为艳鬼喜欢读书人,他总能从某个呆头呆脑的傻书生身上看到南风的影子。院子宽大些,因为艳鬼喜欢躺在花圃旁午睡,卧榻下还常常散了一地核桃壳。还有,卧房要光亮透气,书斋要干净拙朴,厨房也得宽敞些,哪怕不下厨,倚在门边看着也很舒心……空华精心的安排下,样样都偎贴着桑陌的喜好。艳鬼扭开脸什么都不说,空华的每一分周到,每一次讨好,终究还是落进了眼里。
「你定吧。哪儿都好。」空华的发冠松了,发丝自鬓边散落。索性为他摘下发冠重新梳拢,桑陌握着他的发,漫声答道。
空华微微点了点下巴,转眼便陷入了沉思。
人们臆想中的冥府总是阴森森的,一片昏暗。所以冥主总是一身玄色打扮,黑衣黑冠,一头浓重如墨的长发。艳鬼苍白的手指插入他的发间徐徐梳理,黑白分明,格外打眼,仿佛手指浸入了一潭墨水池子。看他许久不再说话,桑陌知他还在思索:「别搬了,在这儿再住一阵吧。」
空华喜欢这儿。虽然从未漏过哪怕只字片语。可桑陌还是知道。没有理由,朝夕相处久了,彼此的心思不用再猜,看一眼便知。相濡以沫或许算不上,心有灵犀倒是已经略有所成。艳鬼想,其实这儿也不错。热闹但不失清幽,繁华又天生悠闲。进一步是南方重镇,自古昌盛之都。退一步是小桥流水,自家自得其乐之地。怪道那边那位大画师出了京城,就一门心思带着全家老小直奔此处安居。
「咦?」空华闻言,倏然睁开眼,满眼尽是讶异。
桑陌垂着头,若无其事地为他将发髻盘起,高高的发冠稳稳束于头顶:「也不过才住了三年,再住上十年也没什么要紧。」
空华不再说什么,拉过他的手,紧紧握在掌心。桑陌任他握着,抬头去看头顶的天。蔚蓝的天空被浓密的树叶遮住了,只瞧见一小方一小方细碎的残片。灿烂的阳光照过来,被割裂的天空蓝得耀眼,树叶的边缘也透着金色的光芒。轻风吹送,这边的海棠开得绚烂,淋下一身淡粉的花瓣。
后来,同小猫一起玩耍的孩子里有个个头还很小的孩子。他总喜欢跟着小猫。小猫拉起了跌倒在地上的他。孩子带着一脸未干的泪痕跑去寻自家的爹娘。原来他爹就是大画师。画师夫人赶紧差人来请桑陌,说是要感谢小公子的照顾。桑陌推脱不过,便去了。画师夫妇很热情,非说要赠一幅画像做谢礼。
几番推辞之后,桑陌无奈地牵着小猫站到了已被许多人站过的桃花树下。空华没有跟去,默默地站在原地看,一如既往,一如往昔,一如这数不清记不明的漫长岁月里,他都如此这般悄悄地立在艳鬼身后,为他遮风挡雨,为他打伞添衣,守护着这个咬牙立誓说不会许他半分回报的身影。
忽然,桃花树下的那人猛地扭过脸:「喂,过来!」
空华怔然。桑陌正在笑着向他招手:「发什么呆?过来,画全家福。」
柳色新新,桃花灼灼。桃花树下的艳鬼仍是一身白衣,脸色苍白,重重的铅粉盖住了他原有的清秀面目。可那双灰色的眼瞳中,此刻却满是欢愉。
因为喜欢,所以改变,哪怕不情不愿,哪怕一星半点。于勖扬君如是,于空华如是,于桑陌亦如是。
-完-
艳鬼番外之天长日久
春犹未尽,夏尚初至。起初几日艳阳高照,近来又是一阵细雨霏霏。淅淅沥沥的雨声自夜半响起,待到天明时,房檐下仍旧滴答不止。这般潮湿温润的气候持续了四五日,一夜过后,骄阳东升,天空湛蓝,万里无云。突如其来的灼热天气让还裹着厚重棉衣出门的路人叫苦不迭,个个腮帮赤红,额上颈间密密麻麻一层热汗。
好在,黄昏过后,几缕清风吹送,带来稍许清凉惬意。借了这大好天气的光,今晚的月色也越发迷人好看。一轮圆月当空,漫天星光点缀。夜风习习,暗香浮动。坐在廊下喝着酒仰头观瞧,湛蓝色的夜空柔和平滑,恍如当年进贡入宫的上好丝缎一般。熠熠闪闪的星子明灭颤动,仿佛抬手就能摘下。
“从天庭俯瞰人间,又是什么景象?”凡人仰望上苍总是带着敬畏与赞叹,那么立于万民之上的仙者呢?自云端俯视着蝼蚁般弱小庸碌的凡尘,又会是怎样的心情?艳鬼有感而发地问道。
空华怔了怔:“我很少去天庭。”
随后,贴心地再度把斟满的酒盏递到桑陌嘴边:“冥府的天色倒是和这个很像,只是没有月光。”
冥府没有日夜之分,忘川上方的天空千百年来始终是那般阴沉晦暗的色彩,浓重的墨色中透着朦胧光影,带几分浅灰,几分暗黄,几分血色,永远是介乎于深夜与黎明间的混沌之色。在两岸大片大片鲜红夺目的彼岸花的衬托之下,黄浊的忘川波涛澎湃,浪花飞舞,更显出一种妖异而凄美的壮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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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顽不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