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门未亡人_猛哥哥【完结】(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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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卿卿抬起手,轻柔落在她的脸颊上。

  她这些日子蓄着指甲,又修得尖锐,怕稍稍用力就能划破奈奈这一张chuī弹可破的脸。

  奈奈想起那日二人厮打,心有余悸,终是给她让开了路。

  卿卿来到大堂内,等待的是名女子,她臂弯里抱着一件厚重的貂裘,卿卿咳了两声,女子才注意到有人来到。

  她转身,二人具是一惊。

  卿卿之前送孟九去晋王府,接待的正是这名女子。

  而穆琼之所以惊,是因这女子的样貌乍看之下,太过熟悉,与自己太过相像。

  穆琼率先朝卿卿福了福身子,“天冷了,妾身怕王爷在外没有厚衣服穿,便把王爷的貂裘送来了。”

  穆琼见这女孩身着水红色锦裘,头戴珊瑚碧珠簪,又生了一张可人的鹅蛋圆脸,许是年纪不大,还有些娇憨模样,一双眼睛却很是灵动,一看就知道非等闲人家的女儿。

  霍遇日日流连山庄,她知道他在外头金屋藏娇,也只以为是消香坊的姐儿罢了,不料却是这样一位娇艳而端方的小姑娘。

  卿卿叫下人接过穆琼送来的衣服,“劳烦夫人特地跑一趟了。”

  穆琼道:“妾身只是王爷侍妾,不是什么夫人。”

  即便是侍妾,也有个身份。卿卿实在说不出自己和霍遇是什么关系来,若非得有个关系,仇家比较适合他们。

  卿卿吩咐哑女煮了茶,邀穆琼坐下饮罢再下山。

  “原来山庄上藏了一位如此倩丽的姑娘,难怪王爷舍不得下山。”

  其实霍遇许多日子都不在山上,山庄里总是只有卿卿和孟九。

  “夫人过奖了。”

  “既然王爷现如今住在山上…妾身无法在身边伺候着,王爷有些难缠的习惯,还得劳烦姑娘担待。”

  霍遇是有许多令人发指的习惯。

  穆琼对霍遇的生活习惯十分了解,衣食住行,样样都能说出个门道。卿卿在炉子旁看书本就有些困了,这会儿忍着困意听穆琼唠叨,也不用心去听。

  卿卿听完,很是不解。

  “为何我要为他洗衣做饭?”

  这句话问得穆琼有些不知所措。

  “姑娘若是不愿,这些也不要紧的。王爷嗜酒,饮酒伤身,请姑娘千万记得劝他少喝一些。”

  卿卿仍旧不懂,一个人喜欢做一件事,为何要去阻止?

  霍遇嗜酒如命,诚然,醉后的他仁慈多了,卿卿才不愿阻止他喝酒。

  不论霍遇做什么,她都不会阻止他,因为他和她是没有关系的两个人。

  穆琼尤在回忆着霍遇的那些大小毛病,庭前一声威武的狗叫,她就知道是孟九。

  孟九生得实在威猛,她始终不敢和孟九亲近。

  眼下,孟九却温顺的伏在卿卿脚下。

  卿卿揉了揉孟九脑袋上的毛,“谁叫你来的?”

  “姑娘竟与孟九如此亲近。”

  “孟九只是脾气差了些,对它凶一些它就会听话了。”

  穆琼心里面苦笑,那是晋王的爱犬,谁敢对它凶?不过见卿卿一副并不在意的模样,怕她是无知者无畏。

  孟九与卿卿亲昵,在穆琼看起来却是如此的扎眼,她下山回府一路上,想着卿卿那双和自己相似的眉眼,似乎明白了什么。

  冬至以后永安府的寒冷能够渗骨,晋王自己一件厚衣未备,却让卿卿穿戴都是最好的。

  想到此处,她心里一阵痛。原以为是晋王救自己出了魔窟,可也是他,将自己推向水深火热之中。这近乎一年中无论她如何体贴温顺,晋王从不碰她,她以为是晋王嫌弃自己脏,原来不是,是晋王压根没想过这件事,自己只是一个替身罢了。

  穆琼一走,卿卿又闲得无事,只好再给孟九修了一次毛。

  黑沉沉的云压在山庄的上方,又要变天。孟九叼着竹编球在院子里扔来扔去,卿卿斥了一声它才乖乖跟随着进屋。

  霍遇今夜里回来,卿卿把穆琼带来的衣服jiāo给他。

  “送衣服的那位夫人…很体贴。”

  她主动跟霍遇说这些,令他心生得意,美人怀英雄冢,此话是没错。

  卿卿坐在梳妆台前,握着半截梳子一遍遍梳理自己的头发,明明已经能够一梳到尾了,却仿佛仍然梳不开。

  霍遇瞧见,上前从她手里夺过那一捧被她糟蹋的头发,“真不愧是孟家的姑娘,连头发都生得这样好。”

  她虽受了北邙山的风霜多年,但在孟家做大小姐的时候吃遍了天底下名贵的补品,底子好。

  “头发不都一个样么…”

  霍遇不禁感慨,真是个诚实的姑娘,调qíng的话也听不懂。

  “是都一个样。”他嘴角抽搐,这姑娘好生无趣啊,可就是这般的无趣,也让人觉得有趣动人。

  他低头吻上卿卿的发梢,卿卿立马躲向一旁,引他嘲讽:“你以为我要做什么?”

  卿卿抿着嘴唇,不知怎么答这个问题。

  “爷还不至于一见你就来了兴致。”

  “好歹是个王爷,你怎么满嘴胡话?”

  “不过是个有爹生没娘养的东西,你还指望我能说什么好听的话?”

  他这样说自己的身世,与平时的狂妄极其不符。卿卿从他手里扯过自己的头发,动了头皮,她微微蹙起眉头,眉间堆起小小的山峦。

  比起霍遇,卿卿更对霍煊感兴趣。

  “你和煊姐以前很要好吗?”

  “不是。”

  他很快否认,但卿卿不信。他不是个会无缘无故对人好的人,甚至,他对所有人都很坏,却对蓝蓝是好的。

  “霍煊脾气差得很,又过分早熟,兄弟里头没有不怕她的。”

  卿卿印象里的霍煊,虽是泼辣,倒也不是脾气差。

  霍遇虽如是说,可霍煊到底是他同胞的姐姐,母亲去世后,更是他惟一的亲人。只是他那时候叛逆,早早就进了军营,每次霍煊前来探望也都躲避着她。

  如果霍煊能一直留在他身边,他不会是如今的样子。

  “我哥哥对煊姐儿好极了…”卿卿想起便说,“我们家从不当她外人,甚至母亲生病后,整个孟家都jiāo给了煊姐儿打理…我们从不在乎煊姐儿的身份,可为何…你要杀死祁人呢?我们究竟做错了什么?”

  北邙山日日夜夜都有人死去,卿卿懂事以后对那些哀嚎声已是见怪不怪的。她和许许多多困在那里的人一样,渴望对死亡变得麻木,渴望冷漠。

  可是她们身上的血液不允许,没了家,族人便是家人,历经再多死亡,也无法做到无动于衷。

  “你们没有错。”他沉沉道,“只不过你们祁人食ròu,我们邺人嗜血。”

  邺人在入关以前,有一百年的时间都在打仗。

  和糙原沙漠里的部族打,再和关内汉人打,百年战乱变迁,经不同种族大融合,在大祁和匈奴的夹fèng中数度苟延残喘,才有了今天的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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