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都凉了,两个人还是摆着功架一动不动。
果然好定力!
这时,头顶传来一阵桀笑。是阿布。凌空跃下,直落在巨石上。
乞丐猫要倒霉了!——我想。
没想到——
“见过七小姐!”
“喔?”温凉侧目瞥着阿布,“认识?”
阿布盘腿坐在石头上,拍拍手:“见过,寻人布告上!”
阿布说的是妖怪大街上最大的占卜屋“喵喵星”店外张榜的寻人启事,说是这家大法师最宝贝的小女儿离家出走,三月未归,高额悬赏求有线索者速来告知!附七小姐美照一张,堪称妖中绝色。
那布告我见过一眼。说实话,如果面前这臭气熏天的乞丐猫是七小姐,那她可真是变得鬼都认不出来了更别说亲妈。
真亏阿布能看出来。狐狸的鼻子果然比狗灵!
既然被一声道破,格格的自尊心也算彻底破碎,再不遮掩,垂头丧气地坐到了路边草地上。
阿布化出一口葫芦殷勤地凑上去:“西施水,去污洗尘,焕肤佳品。”
格格伸手要接。
“三十颗海珠。”
格格愣了下,有点儿气馁又有些无赖地摊了摊手:“你觉得我有吗?”
“打欠条嘛!或者,”阿布露出狐狸本性,“拿占卜抵。”
“喵喵星”言之必中,可扰星运。
格格挑起一边嘴角:“问什么?”
“哦哟哟,不是问你,是问你家老家主!”阿布一脸嗤鼻,“连自己离家出走的后果都占不到的人,在下可信不起!”
格格跳起来。
“谁说我离家出走了?我是访人间疾苦,体验生活!”
“哼!就体验成这样?”温凉接上补刀,“有多大能耐挑多大责任,猫捉耗子狗刨洞,做好自己的本分比什么都强。没有人能真正理解别人的幸福,也没有人能真正体会别人的痛苦。活着不给别人添麻烦,这才是最好的体验生活!你?不过是装逼失败!”
“你这种只会独善其身的人知道什么?人世间那么多的痛苦与执着,战争瘟疫,难道要等世界毁灭了我们才去补救吗?妖怪真的要对人类袖手旁观到冷漠的地步吗?”
“因为你的离开整个家族耗尽了多少人力财力去找你?喵喵星如果倒闭,有多少职员要失业?他们不痛苦?找不到你老家主有多担心难过,你又怎么补偿?眼前的小义都顾不好,你也配谈大道为公?!”
啪啪啪——阿布毫不吝惜对温凉的诘问抱以掌声。
我想他们都是活了很久的妖怪了,久得认识很多人又离开很多人,久得可以温柔也懂得冷酷。
道德总是很高尚,而道理,即便再微不足道,只要是对的,能够贯彻始终,便是更美的高尚!
后来格格回家了。
走之前接受了阿布的西施水,一身洁白华丽骄傲地踏上了去往妖怪大街的小径。
她带走了那只灰扑扑的包,里头有这一路收集来的兼济天下,还有欠阿布的一个卜卦。
至今,阿布都还没有去找她兑现!
六、上路
(1)
每个人都在奔跑。
明明看不见身后有怪兽在追赶!可还是不顾一切地奔跑。
即使预测不到路途的方向和终点!可还是毫不犹豫地奔跑。
孤身来又孤身去,来不及问因果!可还是泪流满面地奔跑。
前途未知,恐惧,却不敢回头!
(2)
和一心想变成人的阿布不同,玮爷的理想仅仅是让自己可以多活些时候,至于以什么形态活着,她无所谓。
这就是玮爷从一只萤火虫变成了包子的原因。
我知道这种变化无论从生物学角度还是轮回性上来说,都超出了逻辑可以解释的范畴,但其实,萤火虫是有灵魂的,任何活着的动物都被赋予了轮回的权利和义务。如此一来,客观性上萤火虫也可以灵魂出窍,脱胎附体。
只是很不巧,在七天生命将尽时,深深苦恼于该附身在什么物体上以延长自己在世间停留时间的纠结体质的玮爷,最后慌不择路一头扎进了某户人家的祠堂里。她本来是奔着停放的尸首去的,谁知道受了风的拨弄直接撞上了灵牌。等她晕头转向睁开眼,赫然发现自己已经死了,灵魂掉进了供桌上摆放的包子里。
因为供品没人吃,包子玮爷最后就被扔掉了。
她就这样活了下来!
有人问包子不会变质么?
这个问题很好回答——那是个蜡做的包子!
“那你又说幸亏没被吃掉,分明永远不可能会有人去吃的好吗?讲故事拜托有点儿诚意啊!”大麦嚷得我脑袋里一阵嗡嗡。
区区一尾翠鸟,居然如此讲究条理性,真不可爱啊!
虽然是老朋友,大麦却不常来。她总是因季节而行,乘季风而来。她是留鸟,可她酷爱上路!
有离开才会感动于归来——大麦的信仰也许只有等我哪天站起来走出去,才能体会!
(3)
因为工艺太逼真了,玮爷这十年来一直致力于同脸上的褶子作斗争。
这显然与她当初流连人间的初衷相去甚远。
“我只是想去更远的地方看看,想记得更多的画面与文字,我想爱这个世界再久一些,哪怕就一天。”
听完她的讲述我十分不以为然:“那你还忙着去褶子?包子没了褶子就成馒头了。”
有馅儿没馅儿体现了面食的内涵,即便是蜡做的,玮爷也觉得让别人以为自己很有内涵是很重要的。
所以从我们认识这天起,玮爷爱上了自己的褶子。
而今天,我想我可以帮她实现去褶子以外的所有愿望。
“没问题啊!”大麦一胳膊搂住玮爷,十分慷慨地表示,“旅途之上有个伴儿,简直太棒了!”
下一个季节的凉风来临,留鸟大麦又张开她硕大的羽翼逆风向上,翠色的羽毛在蔚蓝天空下显得异常艳丽夺目。
她曾经孤独旅行,远离族群和家人,所有的故事都只是一个人经历。
她此刻有了旅伴。
早该死去的萤火虫同样孤独地活着,所有的回忆靠她一人铭刻在心。
以后的路她们一同追赶携手奔跑。我不知道她们有一天会不会停下。
我希望她们停下的时候,我已经出发!
(4)
信我者得永生!
这是玮爷临走送我的明信片上书写的唯一词句。
作为萤火虫活着的七天,短暂得只够让她记住这一句文字。
她是混血儿,老爹是外国引进种类,天生会念:上帝保佑!
啧,十年了,她居然连“唵嘛呢叭咪吽”都没学会!
我深深觉得,有些人聪明不聪明,跟她活多久应该是没有关系的!
第七天、幸福的话离我远点儿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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