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养家记_北佚【完结】(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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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瞅了赵爱党一眼,赵爱党知道他爸这是主意定了,也没废话,抄起斗笠就冲进了大雨里。

  刘翠英埋怨的捶他,

  “你不心疼儿子我可心疼,万一着了凉落下病根我可跟你没完。”

  赵建国说,

  “这关系到整个大队这么多人的吃饭问题,别说让他跑这一趟,就是让他再跑十趟百趟都是应该的。再说了,人家老苏老刘他们一个个年龄都大了还能冒雨前来,我儿子怎么就不行。”

  刘翠英啐他,

  “你就知道人家会来?”

  赵建国睨了他一眼,刘翠英讪讪的闭了嘴。

  “行了,去烧个热水,别一会儿人家来了没口水喝。”

  刘翠英只好掩了心思钻进火房。

  ……

  大人有大人的烦恼,孩子有孩子的担忧。

  这会儿村里还没通电,更遑论电视机之类的消遣品,至于半导体啥的也是贵的要死,还得有票才能买得着,就更是稀罕物事了,整个大河村也就只有赵队长家有一个,还是人家在镇上工厂上班的大儿子给买的。

  温朝阳带着甜宝把跳房子翻花绳什么的全玩了好几遍,时间也还没过去多久,只能坐在堂屋看苏玉秀和李红枝纳鞋底。

  李红枝见两个乖宝无聊,于是说,

  “去屋里看看你爸在干什么呢,下雨天屋子里闷的慌,来堂屋这儿坐会儿。”

  苏玉秀看了眼李红枝,到底没出声阻拦。

  温朝阳没得到他妈的支持,虽然有些不愿意,但还是带着甜宝进了屋。

  一进屋,就看见他爸拿着根笔坐在桌前冥思苦想着什么。

  正逢大雨,不用出去上工,温向平终于有时间好好盘算心里徘徊已久的想法。

  虽然他只干了短短半个月的活计,却也旁敲侧击打听出了一些消息。

  比如说,他们一家累死累活干上一年,透支上身体的健康所挣来的工分,只刚刚够一家人吃饭,还不敢吃的太饱,肉什么的就更是稀罕。其他人家或许比他们好一些,却也不到衣食无忧的地步。

  这么一看,高投入低收入,自然是笔不划算的买卖。

  更何况,原主和大队里头的知青既然能参加高考,还是恢复后的第一届,想必十年浩劫已经过去,教育问题自然要被提上日程。而一个完全依靠土地的家庭,想要供两个孩子一路上到大学是相当困难的。

  再加上,改革开放的浪潮马上要到来,温向平虽然没什么经济天分,也不打算从商,却也不甘心一辈子待在土地里而放过这次机会。

  所以自然而然,温向平又萌生出了重操旧业的打算,只是这要写点什么却难倒了他。

  他又从抽屉里摸出一根铅笔,拿小刀削尖笔头,随手在纸上记下灵光一现的想法,只是铅笔不甚好用,写几下笔尖钝了,就要再重新削。

  不是他不想用钢笔,实在是这年头的钢笔不仅贵的要命,还要票,他去哪儿弄这么个稀罕物事回来。

  既然要写,就要写个能挣钱的,毕竟温向平的写文的初衷可不是为了成就一代文豪。

  诗歌散文倒是都能写,但是受众面相对狭窄,想要有丰厚的收入,首先要建立在名气的基础上。而想要名气,总得需要名人文豪对他的作品予以正面的评价,先不说他一介无名小卒如何引起他们的注意,就是一鸣惊人了,之后也需要一系列漫长的周期来提高自己的文坛地位,从而扩展经济来源。

  想想一双连饭也不敢放开了吃的儿女,温向平在这条想法上划了两道横线表示否定。

  旅游及美食类的杂文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只是这种东西没有亲身经历过,仅是从书中总结的话,很难写好。

  他倒是去过不少地方,尝过不少东西,可“温向平”没有啊,到时候惹人疑窦反倒不美。

  温向平只能遗憾的把“旅游美食杂文”几个字划掉。

  他还是很喜欢写这类文章的。

  剩下的温向平最属意的其实是小说。

  小说不像诗歌那般阳春白雪,被高高的供奉在殿堂,它的受众面广不说――下到平民百姓,上到大佬文豪都能接受,相对而言也更易打出名气为之后的作品造势。

  倘若要能连载出版,那更是创造一条可持续发展的生钱之道。

  只是,这小说写些什么却难住了温向平。

  既要有天马行空的创意,又不能惊世骇俗。既要抓得住读者眼球,又不能引起他们的反感。

  温向平一时陷入困顿,索性放下笔,写作,还是需要灵感哪。

  一起身,看见温朝阳正拉着甜宝进来,温向平立马喜笑颜开。

  “朝阳和甜宝是来找爸爸的吗?”

  温朝阳不情不愿的点了个头,

  “是姥姥――”

  话还没说完,身后的甜宝已经大着胆子上前,

  “爸爸,我还想听故事。”

  恩?

  温朝阳立马看向甜宝,甜宝一天到晚都跟他待在一起,他爸什么时候给她讲故事了?不是就唱过歌儿吗?

  在怀疑的同时,内心还隐隐有点委屈。只不过太过微弱,没有被主人注意到罢了。

  女儿好不容易跟自己提个要求,温向平怎会不答应。乐呵呵的把甜宝抱上炕,见甜宝乖巧的任他抱,心里更是软的一塌糊涂。

  “朝阳也上来。”

  温朝阳低垂了眼没有动,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有点不高兴。

  温向平于是如法炮制也把儿子抱上炕。

  “我不要――”话是这么说,被抱起来的时候温朝阳也乖顺的没有挣扎。

  儿子女儿排排坐等着听他讲故事,温向平感觉从来没有这么好过。

  不再磨叽,拖过来椅子在炕前,温向平跟两个孩子面对面大眼瞪小眼。

  可是,讲什么呢?

  窗外的雨噼里啪啦如玉珠坠地,天色阴沉不已,温向平心里有了个主意。

  “从前有一位有钱人家的少爷,他的父亲安排他和一个贵族家的小姐结婚。这个贵族家里已经没落,没落就是他们的地位没有以前的高,也没有钱能维持生活,所以贵族才答应了有钱人的提亲……”

  “维克跑到了一个森林,这里阴暗可怖,令人害怕,可是维克为了锻炼自己还是没有走。他在这里一遍遍的练习婚礼的流程,有一次,他将戒指无意间戴在了一根枯木树枝上。令他没有想到的是,随即一个死去的少女出现了。原来,那截树枝是她的骷髅手指……”

  故事中难免有一些词语和习俗是孩子们听不懂的,甚至连名字也是从未接触过的,可温向平从不避讳它们,反是解释紧跟其后,他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扩展孩子们的视野以及思维。

  屋外雨声大作,衬得屋内越发安静,只有温向平起伏错落的声音流淌。

  甜宝和朝阳都听的入迷,紧紧盯着温向平,待他讲到“地下钻出了死去的少女”时,齐齐一声惊呼。

  甜宝扑到哥哥的怀里,

  “哥哥,我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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