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孩子,跟妈客气什么。”胡一兰笑笑道:“今天天气好,待会吃了药妈陪你出去走走,给你添置几身衣服。”
“我可以出去了吗?”秦笙语气里透着喜悦。
她已经在这房间里闷了好久,外面天气那样好,她早就想出去了,可他们不让,说她现在的身体状况哪里也不能去。
胡一兰笑说:“我问过刘医生了,他批准了。”
“那我马上喝了药,对了妈,我们也叫上小云一起吧。”
“好,妈这就去给小云打电话,看她有没有空。”胡一兰见秦笙高兴,自己也跟着高兴。
郑云被二位叔叔赶出来后,也要生活,二位叔叔也幸而没有做得太绝,让她去了一家子公司上班。
曾经的老板成为了下属,在公司里自然受到了各种白眼,蔑视。
郑云心里不是不难受,但她若是连这点欺辱都忍不了,还怎么拿回公司呢?
接到胡一兰的电话,听说秦笙要出去,郑云也就请了半天假,开车载她们去了附近的商场。
胡一兰给秦笙买了几套衣服,这还是她第一次以母亲的身份给女儿买衣服,从前她羡慕那些为人母的。
虽说多少父母为儿女操碎了心,愁白了头,可她也想有这么一个孩子,哪怕让她愁愁也好啊。
胡一兰教书也有三十年了,再有几年就退休了。
能在晚年有一个孩子,做一回母亲,她也是值了。
能出来走动走动,秦笙心情十分愉悦,可她也有眼力见,哪怕郑云隐藏得很好,她还是看出了郑云心里藏着事。
她今天出来,也不是为了买几件衣服,其实就想出来走走,见郑云心里有事,也就早早回去了。
郑云送她们回去,胡一兰提着购物袋先进去了,秦笙叫住准备离开的郑云,问:“小云,你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你有事一定要说,别憋在心里,哪怕我不能帮上忙,做一名倾听者还是可以的。”
她从胡一兰那听说过自己之所以能在刘禹锡这里治病,就是托的郑云的人情,她的一切医疗费,都是郑云给的,也知道郑云现在不是曾经那个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大小姐,她是落魄千金。
“我没什么事,都可以应付的。”郑云故作轻松的笑笑:“倒是姐,你要保重身子,我听刘禹锡说,你现在病情控制得很好,只要他把药研究出来了,你也就能正常人一样生活了。”
“希望有那天吧。”秦笙迟疑着,说:“小云,我想过段日子就去上班,家里靠你一个人撑着,也太艰难了,我有手有脚,不想成为负累,妈过些日子也该回县城教书了,到时你给我介绍一份工作,我跟你一起上班赚钱。”
她与郑云只是表姐妹,哪怕感情再好,也总不能什么都让郑云负担,郑母几次来说话都阴阳怪气的,她也明白,自己花郑云太多钱了,也难怪郑母有怨言了。
郑云赶紧说:“这怎么能行,姐,钱的事你就别操心,我一个人就行了,你这身体,万一累跨了,那之前的治疗不就是白费了,都是一家人,别计较这些,你就安心养病,其它的都交给我。”
见郑云反对,秦笙也没有再说什么,不过心里却是打定了主意等身子稍微好些就去找工作,若这病真要了她的命,那她也认,免得成为累赘。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更别说像癌症这种说不定能活多久的,有的注意调养,活个十几年的也有,要是心态不好,一两个月去世的也不少。
秦笙在刘禹锡这里又养了一个月,胡一兰又让她跟着回县城养病,反正就是不准她出去做事,好好休息,养病就成。
时间就像指尖淌过的风,悄然流走。
转眼半年已去。
周博每隔一个月都会去看望秦笙一次,不过他也不能以老朋友的身份了,而是郑云的朋友。
这一切都是拜郑云所赐啊,每次听秦笙客气礼貌的喊他周先生,而他也不得不喊她秦笙,他就恨不得跟郑云打一架,前提是郑云是男的。
也好在他跟秦笙混熟了,也改了口,喊他全名了,他也能趁机喊她小笙,拉近关系。
正当他窃喜可以以一种全新的方式认识她,郑云的做法给了他追求秦笙的机会时,有天秦笙却打趣他:“周博,你是不是喜欢小云啊,我看你们也挺登对的,喜欢就要说出来,你要是不好意思,我帮你去说啊。”
周博赶紧解释:“小笙你可别误会,我怎么可能喜欢那个女人。”
秦笙疑惑:“不喜欢吗?可我看你经常与小云打情骂俏啊。”
周博暗里磨牙:“真的不喜欢。”
秦笙见周博脸色不太对,心想可能周博真是不好意思,也就讪笑两声,没说了。
因为秦笙的话,周博自此是见着郑云就绕道走,郑云也习惯了周博的怪脾气,没有在意,倒是秦笙有天问她:“你们是不是吵架了?”
郑云不明所以:“没吵啊,他就那脾气,说不定发什么疯呢,像他那种人,不能惯着,男人的脾气其实就是女人给宠出来的。”
秦笙更加确定两人有猫腻了,吵架了都当乐趣,这可能就是情人之间的情趣,深觉得有理,点头道:“两人相处,是常会有摩擦,多包容包容这是对的,但也得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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