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郑云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怎么觉得两个人说话不在一个频道上呢,但再想想,又没啥问题。
养病半年的秦笙在刘禹锡的治疗下,半年来身体都没有什么事,能吃能睡精神好,跟没病似的。
大家也都渐渐放心了,秦笙也从县城回了蓉城,在一家品牌服装店里找了一份导购员的工作。
有一次她见一件晚礼服搁置了快两年也没卖出去,一时手痒,趁值班时,拿了剪刀将晚礼服给改了一下,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的就能做衣服,一看见那些衣服,脑子里总会冒出这里设计不合理,或者那里又可以改改,她好像以前就是做这个的。
没人告诉她会做这些。
礼服第二天被顾客争着高价卖了,这事传到了总公司,没过几天,总公司就将她调了过去,设计总监笑眯眯的搭着她的肩膀说:“你有如此好的天赋,还去卖什么衣服,以后这里就是你的位置了。”
从一名导购员直接成了公司里的一名设计师,工资翻了几番,这才是她最心动的。
她欠郑云太多了,需要赚很多很多钱还给郑云。
郑云听说秦笙成了设计师,为她高兴的同时,也担心着。
改了名,换了姓,隔着几千里,但不一定就不会被韩原发现。
可见秦笙为有一份喜欢的工作,过着充实的日子而高兴,她也不好大煞风景,只能将担心揣在心里,祈祷着千万不要与韩原遇见了。
其实她的担心或许也多余,自从韩原将墓里的骨灰偷走之后,也没再来过蓉城了,世上没了沈初夏这个人,只有秦笙。
工作逐渐上手了,秦笙在公司被上司看中,工资又涨了一倍,福利也增多了,在设计部,除了设计总监,也就她最大了。
公司有传闻,设计总监要回去养胎,这位置极有可能落到秦笙头上,不少人明里巴结,暗地里却斗了起来。
秦笙对设计总监的位置不太敢兴趣,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设计衣服。
上司带她去应酬,也老实的跟着去,没事就按时下班回去。
胡一兰每到周末就会从县城来蓉城,给秦笙做做饭,母女俩饭后散散步,家里看看电视,说说笑笑。
在多年之后,秦笙已经变回了沈初夏,回想如今的日子,那可能是最简单快乐的时光了,又别有一番滋味。
下半年,秦笙已经坐上了设计总监的位置,这可能是晋升最快的了,惹来不少人羡慕,也惹了不少非议。
当面恭维巴结,背地里各种编排,说她靠美色勾搭了老板,这才坐上了设计总监的位置。
对此谣言,她只笑着摇了摇头。
这天下午,老板敲了敲她的办公桌:“周五随我出差一趟。”
秦笙猛地起身,毕恭毕敬:“出差?王总,去哪里?”
“江城。”
当江城两个字从王总的嘴里吐出来,秦朔的心忽然猛烈跳了两下,有一股说不出的酸涩在心口蔓延,她不知为何。
出差的事她本想告诉郑云,哪知郑云也出差去了,想想,也就没说了,反正也就去江城两天,临走时,她也就跟胡一兰打了电话,让她周末不用来了。
飞机在江城机场落地,走出机场,扑面而来的是熟悉的气息。
秦笙站定,目光扫着四周。
“小秦,怎么了?”王总走过来问。
“我觉得好熟悉,好似自己以前来过江城似的,可我在蓉城土生土长,还从来没有出过蓉城。”秦笙笑笑:“王总,你是不是觉得挺怪的。”
王总笑道:“这有什么,现在不少城市的建设都差不多,你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不足为奇,走吧,酒店已经安排好了,先回去休息,晚上还有一场硬仗要打。”
有司机来接,秦笙随着王总上了车,她只知道这次出差是要见一位很重要的客户,自己扮演什么角色,她不知道,老板带她来,也就跟着来了。
想着老板那句话,她问道:“王总,我们这次要见的客户,是什么人?”
能劳动老板亲自来见的,也不是等闲之辈。
王总神秘道:“晚上你就知道了。”
秦笙识趣的没问了。
回到酒店休息了一会儿,老板让人给她送了一条香奈儿裙子来,看着自己身上穿着的衣服,秦笙脸上一阵臊得慌,她怎么说也是公司里的设计总监,却穿了一条百来块钱的裙子,平常不觉得什么,可如是见重要客户,也确实有些寒碜了。
她今晚代表的是公司形象啊。
饭局定在八点,作为邀请方,秦笙与王总早早就到了酒楼包厢。
等了大约半个小时,对方还没到,这显然是在给下马威啊。
王总也不急不恼,就这么等着。
秦笙兜里的电话忽然响了,看了眼来电,她对王总抱歉道:“王总,我出去接个电话。”
“嗯,去吧。”王总点头。
秦笙出去了,电话是郑云打来的,一接通,电话那端的郑云好像急得不行,声音带着几分恐慌:“姐,我听姑姑说你去了江城,是不是?”
“对啊,陪老板出差。”秦笙特别莫名其妙:“小云,怎么了,听你声音好像挺紧张的,我就是出个差,不会怎么样的,过两天就回去了,我不会喝酒,不会熬夜,好好照顾自己,不让你们担心,这下放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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