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朝中有人向阿弟谏言出兵,收服周边几个国家纳入炅锡国的版图之中,阿弟听了之后很是感兴趣,一日来看我的时候便向我提起了此事。
炅锡国这些年国力强盛不假,但是根基并不甚厚,若是贸贸然出兵,难保不会引起慌乱。
所以,我否决了这个议案。
我对阿弟说:“穷凶极恶只能受反噬恶果,阿弟当辨明是非,不当轻信谗言。”
同时,我将那几个向阿弟进谗言的人,下令丈杀以儆效尤,但对于家中眷属,却又网开一面,不曾断了生计,也不曾绝了子孙为官为商的资格。
彼时我并未注意到这件事情将引来的后果,我只是像我从前一般,做了一个正确的选择。但是我认为正确的选择,阿弟却不这么认为,他不再来看我,开始与我冷战,足有三个月。
三个月里,我的病好好坏坏,但是所幸也并未真的有什么大碍。周南枫让人送来了很多新鲜的玩意儿,其中有一种红色的糯米,放入竹筒里面用火烤熟了,很是香甜软糯,那段时日我吃不下其他的东西,唯有这红糯米,倒是可以勉强入口。
三月后,我思忖着阿弟的脾气应该有些收敛了,便决定去看他,却不想我刚穿戴齐整,阿弟却是主动过来了。
他拉着我热络地在椅子上坐下,命人送来了许多的药材和珠宝布匹,我指着赏赐的东西问道:
“阿弟这是做什么?”
阿弟冲我笑了笑,一如幼时的模样:“这些日子阿弟与阿姊置气,如今阿弟反省知错了,特来向阿姊认错的。”
闻言,我宽心地笑了笑,伸手摸了摸阿弟的脸:“你我是一母同胞的姐弟,不论你做了什么,阿姊都不会真的与你置气的。”
“阿姊说得可是当真?”
我瞧着阿弟认真的模样,点了点头,说道:“自然是当真的。”
倘若我当时知道阿弟心中的打算,我必定不会点头应承这句话,但是当时我并不知。
阿弟正了正身子,对我说道:“阿姊这些年为了我,为了炅锡国,浪费了许多年岁,也拖累了满身的伤病,如今阿弟长大了,便想要阿姊过得快活,阿姊心中可有心上人?”
我微微一愣:“你瞎说什么胡话。”
阿弟却是一脸正色:“阿姊,女子本该嫁人,阿姊为了我拖累至今,如今我长大了,能够独自处理国事,便不能再拖累着阿姊了。我要为阿姊寻找一个世界上最最好的良人,让阿姊风风光光地出嫁,做这个世上最漂亮的新嫁娘。”
“不瞒阿姊,几日前周大人向我上书,想要迎娶阿姊,我觉得周大人此人,相貌才识都是人中龙凤,配阿姊倒也勉强够资格,便想来问一问阿姊的意思,若是阿姊心中也有意于他,那我就下至给阿姊赐婚,免得蹉跎了一段良缘。若阿姊不喜欢他,也没关系,我去回了他。再下诏书,在全天下给阿姊寻一个逞心如意的夫君。这么大的天下,总有一个人,能够配得上我举世无双的阿姊。”
阿弟的话,我只听进了一句。
他说周南枫想要娶我。
屋内的炉火烧得很旺,我觉得自己的后背微微有些出汗。一直到阿弟叫了我三声,我才回过神来。
阿弟轻蹙着眉头,问道:“阿姊可是哪里觉得不舒爽?我叫太医来瞧瞧。”
我摇了摇头,说道:“没什么,就是觉得有些头晕,坐一会儿就好了。”
阿弟点了点头,又问:“那我方才所说,阿姊可是同意?”
我愣了愣,微微低着头,说道:“也好,阿弟大了,我总不能管着你一辈子。”
我与周南枫的婚礼,择定在十月十三,钦天监说,这一日是黄道吉日,宜嫁娶,宜动土,宜出行,总之,诸事皆宜。
红色的礼服是绣娘赶制了整整三个月做出来的,镶金边的牡丹图纹,单单是衣襟的位置,绣娘就用了三十二种绣法,珠宝翠玉、绫罗绸缎,这些更是早些时候,阿弟就已经命人送了过来,说是要以倾国的嫁妆,送我风光出嫁。
我自然不会让阿弟这般胡来,带着倾国的嫁妆去嫁给周南枫,我只拿了母后留下的一套金步摇。打算戴着这套步摇,去嫁给我的心上人。
新婚那日,天气很好,温度也好,空气当中涌动着浓郁的桂花香气,皇宫里的花木匠将花草照顾地非常好,御花园里的桂花树,到了十月,依旧能够开得如火如荼。尤其是我窗前的那颗丹桂,偏于红色的花瓣,那颜色浓郁地连水都晕不开。
“长公主,时辰到了。”
我要出嫁了,自然不能再被称作太主殿下,身旁的婢女拿来了红色的盖头,搀着我,上了一早就已等候在外的步撵上。
头上的步摇随着我的步子,发出清脆的碰撞声,我不禁微微一笑。
婚宴早已开了,阿弟为我在宫里举办了这个婚礼,我看不见周南枫此刻是什么模样,只能够透过厚重的盖头,看见站在我身前的红色镶金鞋子。
我由婢女搀扶着,与周南枫完成了夫妻礼,之后便可掀开盖头,完成最后一道祭天礼。
盖头揭下的那一刻,我看到了周南枫的模样,他同样穿了一身红色的礼服,头发用发冠束得整整齐齐,他看着我的眼睛,笑了一下,连眼角都是浓浓的深情,我当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得夫如此,此生何求?
52书库推荐浏览: 宋羽昭